日分月秒 wrote:建議您還是用SONY...(恕刪) 不太想續用SONY,從W810i至今連續用過4隻SONY,有點懶了,相機真的是SONY的強項,但也僅僅如此而已,系統附加功能從以前到現在,HTC,三星都不斷創新,SONY就像鬼檔牆一樣停住不前,訊號不穩也是家常便飯,想換點口味了!
就算買來用一用7天鑑賞期前退貨,也不用囂張到上來po文炫耀吧?你真的以為三星沒人看文章嗎?哪一天這種事情鬧上法院,所有的po文都會變成呈堂證供,雖然有7天鑑賞期這檔事,你真的以為法官都會站在你們那邊嗎?還是老話一句,擊倒三星的關鍵是台灣品牌要自立自強,搞這種小動作,也不會高明到哪裡!更何況「只能怪他買三星」,哪門子的邏輯?買三星產品的消費者何罪之有,天真的以為台灣是北韓共產國家嗎?要這樣搞,乾脆把所有非made in taiwan的產品通通下架,那不更爽.....自己不爭氣,天天拿民族主義出來消費,難怪很多的台灣產業每況愈下.....
pggarden wrote:就算買來用一用7天鑑...(恕刪) 如果,7天鑑賞期是假的要說啊,不要害人犯罪啊,民族主義最強的誰,是韓國吧,在韓國,只要三星有做的,台灣貨那裏都沒賣,我只認同你說的,台灣人要自立自強
beckhamhong wrote:現在的問題 已經不是...(恕刪) 什麼叫挑釁文?你看不順眼的就是???何謂刺激性字眼,你覺得刺激就是??"以你的本事還沒有權利說別人出賣啥"<-----這句話算不算挑釁?拜託,別雙重標準了也沒人要你不要講話了,你還要01幫你趕別人
pggarden wrote:就算買來用一用7天鑑...(恕刪) 沒錯就是有這種人愛嘴砲,但希望真的只是說說到時候真的被抓出來才一臉驚恐的樣子有這種想法真的要不得糟蹋真的要退的人還有法律如果真的做這種事一定要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