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kins wrote:如果你的手機爆了害死人,請問你有辦法負責嗎?今天人家叫你退換你不換,也不給更新軟體,代表責任是你擔,而不是三星了。這點請你要有認知!!!(恕刪) 寫手幫三爽抬轎無誤!退換期間就強迫更新是哪一門學問?牛奶保存期限快到 所以只能喝一半?且訊息上的"主管機關建議" 是哪一個機關?
k668438 wrote:所以呢? 三星好...(恕刪) 有啊,台灣的法律及人權團體就是典型的例子,受害者要顧及加害者的感受,殺了人後有一堆人和法官會跳出來說殺手在校成績很好,有教化的可能,所以關個幾年就好,就像殺了小燈跑的畜生,也說關快判一判,關個5、6年就好。這是甚麼樣的社會啊,政府長期縱容財團的結果
k668438 wrote:有沒有發現時間點?...(恕刪) 還好他沒有類似的聲明[發生任何使用上的傷害 三星有免責聲明][根據當地的法律 未進行退或者 以當地法律持有危險品處理][敬告使用者 本公司已經不准使用停產該裝置][本裝置更新後於72小時內自動銷毀]....逼逼逼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