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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7接到這該死的通知


robertchang7797 wrote:
三星提供的方案,雖...(恕刪)


名+姓+數字的使用者ID....

force2012 wrote:鬧到這情況,我覺得跟賠錢無關了,是誠意問題。

kingkins wrote:
如果你的手機爆了害死人,請問你有辦法負責嗎?
今天人家叫你退換你不換,也不給更新軟體,代表責任是你擔,而不是三星了。
這點請你要有認知!!!
(恕刪)


寫手幫三爽抬轎無誤!
退換期間就強迫更新是哪一門學問?
牛奶保存期限快到 所以只能喝一半?

且訊息上的"主管機關建議" 是哪一個機關?
你可以不換
但是三星想求自保
不然像上次那篇文章問的
如果我堅持不繳回爆炸算誰的
真的很難釐清

安全性考量
這隻就先耗到沒電關機吧
找台便宜的撐著用
再繼續抗爭下去
不然手機出意外
受傷的還是樓主
真的划不來

k668438 wrote:
所以呢? 三星好...(恕刪)



有啊,台灣的法律及人權團體就是典型的例子,受害者要顧及加害者的感受,殺了人後有一堆人和法官會跳出來說殺手在校成績很好,有教化的可能,所以關個幾年就好,就像殺了小燈跑的畜生,也說關快判一判,關個5、6年就好。

這是甚麼樣的社會啊,政府長期縱容財團的結果
唉, 只能說消費者眼睛看不清才會買三星這種公司的產品...

robertchang7797 wrote:
三星提供的方案,雖...(恕刪)


別開玩笑了好嘛! 被逼得好嘛!
他之前已經強制更新一次了!!!只是可以讓你手動把電量可以調高到80%,現在就是只限制60%
MacAce wrote:
軟體更新也得用戶設定...(恕刪)
mib0915 wrote:
寫手幫三爽抬轎無誤!...(恕刪)


有沒有發現時間點?這類言論,不要炸到別人等等的都發生在今天才發言

k668438 wrote:
有沒有發現時間點?...(恕刪)


還好他沒有類似的聲明

[發生任何使用上的傷害 三星有免責聲明]
[根據當地的法律 未進行退或者 以當地法律持有危險品處理]
[敬告使用者 本公司已經不准使用停產該裝置]

[本裝置更新後於72小時內自動銷毀]....逼逼逼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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