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kuan wrote:
我不知道需要為誰拼命辯護,誰又打了我的臉?
我看了六十幾頁也看不懂你為何而戰
你該不會連chiang是誰都不知道吧
timkuan wrote:
我的帳號已經快十年,你說我知道不知道Chiang是誰呢?
timkuan wrote:
而是誰知道發文者的真實身份,目的?
timkuan wrote:
我想如果你是這樣斷章取義或是無法理解,那也沒辦法.
蔣先生講的應該是有和他們接觸過的,他們有辦法知道他們的身份進而了解.
我講的是任何人都可以電腦一開,網路一連,就在01上隨所欲言,
01知道這個發言的人身份?
我知道蔣先生他是01的負責人.
蔣先生又知道我的身份與目的?
蔣先生又知道你的身份與目的?
唉...
Silent Impact wrote:
你還真會自圓其說
"蔣先生講的應該是有和他們接觸過的,他們有辦法知道他們的身份進而了解."
這種蔣大肚裡蛔蟲的話也講的出口,挺好笑的
他說的非常清楚,非常白話
三星在01幹了什麼勾當,他都知道
至於我的身份,有點常識也知道站方有心一定查的到
有我IP跟手機門號一點也不困難
但我可沒作過病毒行銷
而你所謂的電腦一開,網路一連,就能隨所欲言的地方應該不是01吧
這裡早就沒有言論自由了
這說法偏離現實甚遠.(恕刪)
Silent Impact wrote:
三星在01幹了什麼勾當,他都知道
Silent Impact wrote:
至於我的身份,有點常識也知道站方有心一定查的到
有我IP跟手機門號一點也不困難
但我可沒作過病毒行銷
timkuan wrote:
我想....從第一篇...(恕刪)
xantia1.8MT wrote:
我舉個例子:
以前天堂遊戲很風行的時代,法院宣布天幣是屬於有價證卷(可以買賣),所以偷天幣是屬於偷竊行為,我以前的公司1個月內主機被駭客入侵3次,當偷天幣跳板,雲林,虎尾,台中警局跑3次,法院跑幾次,因為中華電信IP最後都查到我舊公司,我調了多少證據證明當時公司沒人在(都是星期六半夜),我花了多少時間整理資料(大樓人員進出,公司網路進出紀錄),讓作筆錄的警察與法官了解,是公司遭駭客入侵,公司是受害者,最後證明我舊公司也是受害者,對不起,跟我講證據嗎?"我自己提出證據,證明別人對我的懷疑"當時年紀輕,網管資歷淺,不過卻也學的這一段..............證據是吧!其實證據很多人都提出了合理的懷疑了,該要提出證據自清的人卻沒提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