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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沒有是非黑白的論調

照樓主的說法那一家電視頻道雜誌報紙不是商業形態的?

照樓主的說法就是可以不顧公序良俗?

隨辦的人操縱嗎?

所有人都應該閉嘴?

那樓主也應該閉嘴

因為01怎麼搞也輪不到樓主說

"這個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樓主憑什麼?你有什麼資格?

樓主怎麼知道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01創立時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樓主好偉大把 Mobile01 變成Samobile01

鄉民怒的就是樓主把 Mobile01 變成Samobile01

樓主懂不懂?


不要東扯西扯

很懷疑樓主懂得什麼叫做"是非黑白"嗎?
timkuan wrote:
這樣說吧~
我因為沒這樣開過發票,但是我大概的認知是:
品名:服務費 : 對鵬泰來說這是"執行業務所得"(麻煩別又看到執行業務就開槍....),是"營所稅"的部份.
這是可以減少"鵬泰"營業收入"要繳稅的部份.

還是那句話:發票品名開不一樣是很常見的方式.
上次才知道,如果你到某百貨公司換開三聯式的發票,你買的衣服,品名可以開"工作服".
我想對某些公司來說"服裝'可能不能報帳,"工作服"可以報帳....(恕刪)


先借用網上隨便找到的發票A

再看看鵬泰的發票


我想大家都會看到,鵬泰的發票金額是遮蔽了,但可見金額是由10萬至99萬之間。最下那一行只刪了億、千、百 這三個位。
據網上了解台灣稅制
書審方式時:
(全年營業收入+非營業收入) * 純益率 = 課稅所得額
課稅所得額 > 12萬時 、 課稅所得額 * 17% = 應納稅額

查帳方式時:(表示純益率<書審純益率)
全年營業收入 - 成本、費用、營業外支出 十 非營業收入 =課稅所得額
課稅所得額 > 12萬時 、 課稅所得額 * 17% = 應納稅額

{營業收入}或{非營業收入},同樣是要繳稅的。沒有什麽減少繳稅的部份。
記得這張發票,是01在鵬泰購買手機用作獎勵員工之用,在這裡,我看到鵬泰協助01隠暪了銷售稅,至於銷售稅是由01/鵬泰那間公司上繳,我就不再深究了。當然,5%的銷售稅,對這兩間公司來說,只是小數目,但明顯見到01可以得到實質的金錢利益。
最後,鵬泰為什麽協助01暪稅,他們之間有什麽聯系呢?這點就不為外人所知了。

ntr1656 wrote:
據網上了解台灣稅制
書審方式時:
(全年營業收入+非營業收入) * 純益率 = 課稅所得額
課稅所得額 > 12萬時 、 課稅所得額 * 17% = 應納稅額

查帳方式時:(表示純益率<書審純益率)
全年營業收入 - 成本、費用、營業外支出 十 非營業收入 =課稅所得額
課稅所得額 > 12萬時 、 課稅所得額 * 17% = 應納稅額
...(恕刪)


你寫的是稅的算法,我講的是"品名"所歸入的"科目" (應該是)

一個是"銷售所得",一個是"執行業務所得".
與其說01從中得到什麼利益,不如說鵬泰更奇怪.

如果手機是三星賣給鵬泰... 三星開發票給鵬泰,鵬泰明明就有"進項發票".
鵬泰可以開"銷項發票"給01,但是開的發票是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
應該就稅的角度看,鵬泰好像漏很多?
因為三星開給鵬泰的發票不是屬於鵬泰要轉賣的進項,而可能當成是他們的"其他費用"支出.

這是我粗淺對這張發票的看法....希望你能先理解我講的"科目"問題,當然那是影響到"營所稅".
或許可以問問相關的從事人員....

這張發票真的沒什麼可以證明的....



hywdjmrhp wrote:
沒有是非黑白的論調
照樓主的說法那一家電視頻道雜誌報紙不是商業形態的?
照樓主的說法就是可以不顧公序良俗?
隨辦的人操縱嗎?
所有人都應該閉嘴?
那樓主也應該閉嘴

因為01怎麼搞也輪不到樓主說
"這個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樓主憑什麼?你有什麼資格?
樓主怎麼知道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01創立時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樓主好偉大把 Mobile01 變成Samobile01
鄉民怒的就是樓主把 Mobile01 變成Samobile01
樓主懂不懂?
不要東扯西扯
很懷疑樓主懂得什麼叫做"是非黑白"嗎?...(恕刪)


我想每個人都有說話的權力,誰也沒有叫誰閉嘴的資格.
這是民主素養,更是在台灣每個人該具有的基本道德.

我再強調一次:
我本篇發言重點再於:
1. 01是一個商業論壇,有置入性行銷並不奇怪.
2. 骯贓的手段可能存在於任何的商業競爭中.

我想我"知道"有骯贓的行銷手段,但不代表我認同.
我回了這麼多篇,請問哪裡表達了我認同?
知道不等於認同.

只是如果你連什麼是商業論壇都搞不清楚.顯見很多人是亂炮一通嗎?

01剛創立可能不是,但是現在是...這個要理解他是不是商業論壇,並不難.

把mobile01 變成 smobile01或是samobile01的,應該不是我...
不是多了個s或是sa他才叫商業論壇..

至少在批判或是定罪之前,要有足夠的證據,這是我認為的是非黑白.

01有置入性行銷,編輯有可能基於廣告主利益發文時為廣告主說好話,更甚者做了"修改".
==>這是商業利益的行為.
但是01有刪文是不是就等於配合鵬泰的抹黑手法?
這點因為我想沒有具體證據,我個人是保留.
所以本篇討論後段抹黑行為的部份很少.因為我想很多人直接:01 = 工讀生

這樣可能比連先聊聊:01是商業論壇還難討論....

你的不理解,不代表可以用你的不理解去批評別人.....

本文最重要的地方是:敵人是三星,但可悲的是看到網友彼此攻擊....







也有另一種可能, 也就是所謂媒體平台的退傭, 因為在一般媒體來說來說也多半開立服務費用給廣告代理公司

例如...A公司是手機品牌公司, 他可能委託B廣告行銷公司執行他新手機的行銷, B公司有包含廣告製作, 在廣告製作的時候會跟A公司收取製作費用, 等到需要投放到媒體的時候, B公司會在行銷企劃書裡面建議哪個頻段或者哪一個媒體的接受群比較屬於A公司產品鎖定的客群, 這時候要投放廣告有兩種方式, 一個是由B公司負責去買時段, 版面, 然後捆包自己的利潤之後報價給A公司支付, 所以這時候的買受方式就是A公司付錢給B公司, 然後由B公司付錢給媒體, 另一種方式就是所謂退傭的方式, 在開行銷會議的時候就會邀請媒體公司的AE, 關於媒體版面或頻道的使用費用則由產品企業支付給媒體, 而媒體公司另外支付部分比例做為服務費用或者所謂的退傭, 在一般廣告生態來說, 產品企業商自己支付媒體費用, 媒體公司退傭給廣告代理公司的方式是很平常的

依照廣告業務的標準流程來說, 廣告代理商的流程從為企業主決定行銷市場的目標或是目的、發展廣告策略、決定核心的廣告訊息、媒體流程與媒體計畫的決定與付費,流程中都將有AE的參與, AE 要將廣告主的訊息正確的傳達進廣告公司以及讓廣告主了解現在廣告公司進行如何, 所以依照這樣的流程來看, 也就是當廣告行銷公司在執行行銷手法的時候都會有媒體平台的相關人員參予討論, 也就是其實整個行銷手法的執行媒體都是知情的, 或者至少媒體的AE是知情的,

有的時候媒體AE為了拉攏企業主投放廣告, 也會要求內部言論作部分改變, 例如企業主賣油切飲料, 會配合新聞部播放日本最近流行油切食品的新聞, 在網路媒體來說, AE還必須經常回報廣告或者相關文章的點擊率給企業主與廣告公司, 以利於廣告公司修訂部分的廣告內容和行銷策略, 企業主和廣告行銷公司都會監看媒體並且觀察市場狀況, 有的時候廣告行銷公司還會要求媒體製作部分內容, 像是由媒體刊登的產品的開箱文, 一般這樣的開箱文會故意凸顯產品的優越功能, 隱匿產品的缺點, 另外像是同質產品的比較開箱, 也會故意隱劣揚強, 有的時候可能刊登兩天後, 廣告公司監看的結果會反映給媒體, 例如..."我的手機感覺太厚了, 想辦法降低這樣的感覺..", "我的手機拍出來的照片有點暗, 幫我修改一下..", 當然也有媒體直接提供"開箱文" 或者 "比較開箱"給媒體刊登, 至於內容..就可想而知了..



timkuan wrote:
前面已經有網友說了會...(恕刪)
Nelson5 wrote:
也有另一種可能, 也就是所謂媒體平台的退傭, 因為在一般媒體來說來說也多半開立服務費用給廣告代理公司...(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用A,用B看的有點昏...
誰是A或B...
其實我建議不妨直接用01,三星,鵬泰來表達.
基於這是與公眾事物有關,我們在做合理的討論,並非是對上述三方做惡意毀謗.所以應該也不會有任何法律問題.
我想我一直的發言就是基於上述理由,所以都直接寫明.也對我的發言負責.

看不懂就是因為:
媒體平台的退傭, 因為在一般媒體來說來說也多半開立服務費用給廣告代理公司

上面這句:媒體平台 = 01 ?,廣告代理公司 = 鵬泰? 還是誰是誰?

但是這張發票是"鵬泰開給01".......


A : 手機廠商, 例如Nokia, HTC, or 三星
B : 廣告行銷公司, 像是奧美, 鵬泰
C : 網路入口網站, 3C論壇網站, 像是Mobile01, CNET

付費方式有兩種
服務委託方式

A委託B製作行銷企劃和廣告, B直接跟C購買廣告時段, 版面, 然後支付費用給C
買受方式就是
A付款給B, B付款給C

退傭方式
A委託B製作行銷企劃和廣告, B找來C公司的AE一起開會, C公司報價給A公司, 由A公司購買版面時段, C公司則退傭給B公司
買受方式
A付款給B (行銷企劃+製作費用+執行費用), A付款給C(媒體版面或時段)
C退傭給B公司(因為是B的企劃所以才投放廣告到C)

這種方式在網路媒體風行之前最常見於汽車雜誌, 在A汽車公司出新車之後, B行銷公司就會找C雜誌社先出體驗文, 一般來說都是隱惡揚善文, 接下來所謂的PK文, 在刊登前甚至在預備做PK文之前, 雜誌社的AE會和A公司和B公司討論, 這時候就會要求..例如.."我家的車子在高速公路省油比較明顯, 記得要做這一項, 或者乾脆先出一篇24小時不加油環島體驗文", "或者H牌的車子內裝很陽春, 這部分多點著墨..", 於是PK文出來了, 操控性的篇幅卻比內裝比較的篇幅小, 或者突然多了一個高速公路省油比...為什麼雜誌社要做這些? 因為在開會的時候除了內容的要求以外, 也提到要購買多少版面的廣告..所以付錢的最大, 有良心一點的媒體就是在公正數據下去做篇幅的編排, 唯利是圖的媒體就會修改數據,照片或者做不實比較, 像是同樣比油耗, A車半夜開(車少, 順暢), B車下班尖峰時段開, 又或者A手機晴天拍, B手機陰天拍, 讓閱聽者以為A手機拍照比較清楚....


timkuan wrote:
不好意思~因為用A,...(恕刪)
人家hTC是正當推銷 不像謀牌骯髒 東西又爛

timkuan wrote:
這是我粗淺對這張發票的看法....希望你能先理解我講的"科目"問題,當然那是影響到"營所稅".
或許可以問問相關的從事人員....

這張發票真的沒什麼可以證明的.......(恕刪)


這張發票沒有價格、數量,真的不能證明什麽。但証明了鵬泰和01有不正常的關聯吧。

ntr1656 wrote:
這張發票沒有價格、數量,真的不能證明什麽。但証明了鵬泰和01有不正常的關聯吧。.(恕刪)


如果三星是透過鵬泰與01或是他的廣告代理下廣告 (廣告bar)
這有代表兩者間有什麼不正常關聯..??

我只建議大家要找到給01"一槍斃命"的證據....如果這張發票,真的沒有斃命的功用...

104上鵬泰的簡介

http://www.104.com.tw/jobbank/custjob/index.php?r=cust&j=403a43243836402256583a1d1d1d1d5f2443a363189j48

公司簡介
鵬泰顧問有限公司為『三星電子』集團企業,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整合行銷顧問服務。2000年於香港成立總部,公司分佈包括香港總部、北京、上海以及天津、台灣等。由200餘名國内外專業顧問、行銷團隊、網站製作人才組成,向客戶提供全面專業性的服務。
主要商品/服務項目
鵬泰顧問以領先的創意,從韓國、中國各大城市多年累積的跨國經驗及精湛的技術研發能力,提供全方位的行銷整合管理顧問服務,包含完整的通路行銷與線上行銷策略、及客戶管理系统的整合管理顧問服務。 目前最大客戶為三星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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