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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timkuan wrote:
至於昨晚要發誓的網友,就如我說的:真要賭下去就好笑了.
打這賭(連抽獎都算),不就是連抽獎品抽到都可能因此為01/三星說話?
原來看待台灣人要被收買的代價是這麼廉價....(恕刪)


這你才知道,台灣人要被收買的代價是這麼廉價 => 所以不發毒誓了?

我也沒時間湊這熱鬧了,既然不發毒誓就算了

暫時潛水了
有哪位大哥,知道圖示是出自哪部作品?謝謝
商業網站,也應該有自己的堅持

如果為了利益,而可以放棄原則

哪就等著被淘汰吧
廣告行銷公司的付費方式不是單純A付給B這麼簡單

產品商透過廣告行銷公司製作行銷企劃與相關的廣告內容, 然後投放廣告或者行銷手法到媒體通路, 這之間的付款方式至少有兩種 :
也就是所謂的代理收費, 服務收費兩種

服務收費很單純, 產品商支付廣告行銷公司製作成本和相關利潤, 之後投放廣告和執行行銷由產品商內部執行, 如果需要由廣告行銷公司執行, 則另外支付服務費用

代理收費的方式, 就是由廣告行銷公司根據行銷企劃尋找適當的媒體和時段, 由產品商支付媒體相關的上架或者登載費用, 廣告行銷公司依照某個比例獲取利潤, 一般的作法會是由媒體通路退傭給廣告行銷商, 當然也有比較大的媒體直接捆包買下時段和版面轉賣給產品商

但一般來說, 廣告行銷公司是屬於產品商的子公司的時候, 因為產品商的子公司有其業務對象的限制(例如只能做自家產品), 所以為了維繫利潤, 往往走的方式就是媒體平台退佣方式的代理收費方式

舉個例子好了, 背祖集團旗下有廣告公司忘宗行銷公司, 他協助背祖集團擬定行銷企劃,號召一些寫手來執行背祖-忘宗的行銷計畫, 當然忘宗公司的收費方式可以透過背祖集團編列預算給忘宗執行行銷, 然後呢? 當然需要平台或者入口網站來執行這個行銷企劃, 但是如果提供平台的入口網站沒有利益, 他怎麼會去刪除關於你行銷標的物的負面言論, 或者他的編輯群怎麼會主動讓你的產品照片變美, 變快, 變薄? 直接給入口網站一筆錢? 老實說, 因為營業項目, 這個帳兜不起來, 所以自然是買廣告, 也就是忘宗會讓背祖集團投放某個金額的廣告費用給入口網站, 而忘宗公司的利益除了來自母公司背祖集團支付的規劃與執行費用, 也會來自入口網站的退傭, 因為這樣對於任何廣告公司來說才是維繫長期利益的作法

所以你用發票之間的關係來解釋01和鵬泰的清白有些牽強, 當然不是完全排除你的說法, 所以最實際的方式就是公布原始發票金額, 例如那一箱手機大概10來隻, 一隻兩萬也不過20幾萬, 但如果金額是幾百萬, 那不是01的採購當了冤大頭或者中飽私囊, 就是這筆錢跟那些手機沒有直接關係, 但可能有所謂的間接關係, 有的公司年終的時候會要求之前的廠商回報1%的發票金額做為年終尾牙抽獎, 送10幾支手機當年終獎品, 換算成傭金之後反推回去, 也意味著01每年從三星真的拿到不少...




xantia1.8MT wrote:
恩.......關於...(恕刪)

timkuan wrote:
這個01本來就是商業...(恕刪)


就算是商業論壇也不代表作假抹黑手段是被世人道德所認同

別想用商業論壇四個字來輕輕帶過,作假沒有道德是重點
timkuan wrote:
如果我沒記錯那張發票會貼出來是01公司買I9000手機給員工.
這張當初是拿來證明他們是有償取得.

發票人是鵬泰.
買受人是01
表示"付款人"是01,

備註寫的是:I9000手機.
但是品名開:service fee (服務費)

其實我也想找這張發票......

這張發票是01付錢給鵬泰用以支付購買手機的費用.
若真要說有問題,我會認為蔣先生不應該貼這張發票出來,

如果說你是認為這張發票是01收鵬泰錢的證據..
應該發票人是:01
買受人是鵬泰.
由01開發票向鵬泰請款....

還是你對這張發票有其他看法?

補充一下:
紅框標註黑色字體與籃色字體
黑色字體應該是當初開發票時用複寫紙複寫的.
藍色字體可能是01內部做帳時加註說明這筆支出的用途.



沒錯,很明顯這張發票是由鵬泰開給01的。
但怪事就出現在這裡,他們有什麼業務來往,要由鵬泰收取01的服務費?
01認為,這筆服務費是用來購買手機的,奇怪的要點就在這裡了,為什麼鵬泰不直接寫明是手機呢?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嗎?這些賬單,是有可能被查核的,所以鵬泰就要用服務費來掩飾內裡的真實交易。
而01卻手多寫上是用來買手機的備註,案情就是這樣出來了。
如果這筆交易是不合法的,01是會受到制裁,但鵬泰卻可置身事外,因為它不能控制01在結單上寫上什麼,而鵬泰可以用服務費為由推卻一切。
當然,這筆交易不能說是不合法。而這可能是鵬泰逃避社會輿論的一種方法。
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邏輯
今天A利用B去欺騙大家來抹黑C
結果你要大家去問C為何不提告
不把壓力給加害者 反而要去問受害者為何不反抗.
這種邏輯能理性討論出什麼結果才有鬼~

愛吃牛肉麵的老王 wrote:
就算是商業論壇也不代...(恕刪)


在外國應該跟打假球一樣.是犯罪行為...
果然一直刪,自由在這裡顯的十分可貴........


ntr1656 wrote:
沒錯,很明顯這張發票是由鵬泰開給01的。
但怪事就出現在這裡,他們有什麼業務來往,要由鵬泰收取01的服務費?
01認為,這筆服務費是用來購買手機的,奇怪的要點就在這裡了,為什麼鵬泰不直接寫明是手機呢?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嗎?這些賬單,是有可能被查核的,所以鵬泰就要用服務費來掩飾內裡的真實交易。
而01卻手多寫上是用來買手機的備註,案情就是這樣出來了。
如果這筆交易是不合法的,01是會受到制裁,但鵬泰卻可置身事外,因為它不能控制01在結單上寫上什麼,而鵬泰可以用服務費為由推卻一切。
當然,這筆交易不能說是不合法。而這可能是鵬泰逃避社會輿論的一種方法。..(恕刪)


前面已經有網友說了會有稅的問題.
我是沒寫明而已...

其實我想有網友並沒特別發現這買受雙方的問題.
一直把發票當成是"鵬泰付服務費給01"的證據...
我想"案情"多半是看到發票寫服務費就開槍了...

這樣說吧~
我因為沒這樣開過發票,但是我大概的認知是:
品名:服務費 : 對鵬泰來說這是"執行業務所得"(麻煩別又看到執行業務就開槍....),是"營所稅"的部份.
這是可以減少"鵬泰"營業收入"要繳稅的部份.

還是那句話:發票品名開不一樣是很常見的方式.
上次才知道,如果你到某百貨公司換開三聯式的發票,你買的衣服,品名可以開"工作服".
我想對某些公司來說"服裝'可能不能報帳,"工作服"可以報帳.

這張發票重點是:付錢的是01

所以在備註欄手寫備註"I9000手機",只是財務備註支出"金額"是做為購買手機之用.

除非真的有證據能證明什麼....

否則這種開法也是一般商業中會用的方式.....

誠心的希望拿點給01一槍斃命的證據...這種證據,我想不只我認為,要當成證據有點困難.
01要倒就讓他倒,但不要讓外界以為很多網友連發票都搞不清楚...我真的很不想這樣說.
q5875103 wrote:
像前幾天HTC ONE的有縫事件
有人還PO縫能插進整張發票
連電視台都實際做實驗...
結果根本不可能在沒動過手腳前提下能插進發票
這個發佈能插發票文章的...沒惡意造假的嫌疑??...(恕刪)


老實說,我沒仔細看他文章要表達的意思~看了照片直覺是一個KUSO反諷的文章.
媒體要報,只能說台灣就是這些腦殘媒體與速食新聞.

因為我想任何人看了都一定認為:不可能...

報這類新聞或是01上找的行車記錄器影片當新聞是做不費力的.
順帶一提,為何媒體不像網友的期待大力放送三星惡劣手段...
老實說我認為只是沒有辦法引起媒體的噬血性格.
真的要報,這些記者能多了解網友在網路上受的傷害?
提起筆...寫不下去
還是找找影片比較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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