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三星要錢電話的朋友們趕快向消基會查詢吧因為這可能已經符合民法詐欺的要件了1.先提出舊換新的辦法吸引消費者上門2.門市收回舊手機折價賣出新手機3.新手機鑑賞期過後通知消費者舊手機不符合舊換新辦法(辦法是三星自己訂的)4.要消費者回去補全額新手機的價格這樣像不像詐騙集團呢?正常的買賣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銀貨兩訖舊換新只是我跟你買新手機同時你跟我買舊手機怎麼你買回我的舊手機後10幾天再來退貨要我還錢?你新手機賣我時會不會同意我拿回去10幾天再來退貨還錢?三星這次舊換新的後續要錢真是匪夷所思阿
a770222boy wrote:請問各位大大 我手機...(恕刪) 這次三星 表面說是放寬。但是其實並不是。note5 只要有很輕微的,必須要非常仔細才看得到的烙印,就被刁難只能折5000千。官方的說明,明明是嚴重烙印,可放寬折5000。沒想到這些店員居然變成對8000等級加嚴,實在是說一套做一套。
vokmemg wrote:這次三星 表面說是放寬。但是其實並不是。note5 只要有很輕微的,必須要非常仔細才看得到的烙印,就被刁難只能折5000千。官方的說明,明明是嚴重烙印,可放寬折5000。沒想到這些店員居然變成對8000等級加嚴,實在是說一套做一套。 店員說八千被打回五千 應該也是被回收商刁但也是回收商被三星刁還是要怪回源頭三星吧 不照範例刁回收商 回收商只好加嚴 店員也只能加嚴倒楣的就是消費者 一頭霧水 明明範例是寬鬆版本實際回收資格卻不如三星回收範例 反倒加嚴跟三星做生意的人都曾遇到過這種事後反悔不認帳處處刁的狀況吧
可上三星官網,下載回收標準表,裡頭明確規定,若無NCC標章,可看Note5機背的Duos字樣,即可辨識為台灣機種,這是符合回收標準的!而且我10/30也是在三星智慧館,直接現折8000,用Note5舊換新方案購入Not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