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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拒絕賠償用戶因Note 7爆炸所致財產損失 (電子時報:DIGITIMES中文網)


夜絕影 wrote:
霸刀無敵這位大大,...(恕刪)


我從來沒否認我是護航啊!我只是出於自願的替自己買的品牌、手機站出來講幾句而已,我沒否認是護航啊!

我否認的是,被有心人士說成是寫手、是工讀生!

只是我要強調的是[三星也並非不願賠償],我相信百分之八十是賠償價錢談不攏,又或者是新聞媒體惟恐天下不亂,故意用不願意賠償,這個字眼想引發群情激憤!

若不然,何以一個經營團隊為何會笨到"不願意賠償"呢?


我甚至認為台灣是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彼此都要去尊重彼此的言論自由,很多人可以去表達他不喜歡甚至討厭三星的理由及言論,相信我也有權利表達我覺得三星好用的言論,不是這樣嗎?

至於那位"S7123"網友,談話較為偏激,我就不會去回應他了,以免發生爭吵!
jingfu wrote:


轉介給三星保險公...(恕刪)

最後轉介到三星的殯葬公司⋯
原則上大大您的言論我個人是不反對也不支持拉!
只是在當我們不了解雙方過程時,我們不能以少數來判斷多數案件,
因為賠償金這種東西,受害者當然希望越高越好,
補償者當然希望越少越好,這是人之本性!

當然為自己認同的東西說話是好事,不過在原則上來說,
我們不能幫瑕疵品護航阿,就是因為他有瑕疵才會衍生出這麼多問題的!

所以因為三爽生產的東西有問題時,民眾要求補償也是很正常的。

夜絕影 wrote:
原則上大大您的言論...(恕刪)


我懂你的意思!補償,對吧?

東西出現問題,有瑕疵!當然必須要賠償甚至是補償!

但是,也由於有時候補償要求的太高,進而使雙方互相談不攏,雙方對補償金額有落差,這時候也就必須交由法院去裁決了,不是嗎?

那都還沒走到上法院這個步驟,新聞媒體就不該使用"拒絕賠償",這個字眼。又或者是我的立場認為標題應該使用"三星與受害者目前無法達成賠償的初步共識"!

最後,很高興與你談論這些事情,至少不是很偏激的去談論,才能彼此交流,彼此聽聽不同的聲音!
這種大財團卻對受害者賠償的財損金錢斤斤計較,真是夠了!

hjfrank wrote:
這種大財團卻對受害...(恕刪)


你這麼說,我也認同!

我之前的回文就有說到了,Note7都已經賠了這麼多錢了,花這點錢賠一賠能挽回一點商譽也是好的!

霸刀無敵 wrote:
我從來沒否認我是護...(恕刪)


以前三星護航者,都被說成是工讀生或寫手,但時代不同了,最近護航者還加入了三星忠心的鐵粉。

其實不管是哪一種說法,不合理護航都是不對的。這裡根本沒人在意你究竟是誰,而是你確實做了不合理的護航,所以才遭到大家反駁的。

上面簡而明之,就是賴小姐沒有更大的財務損失,所以她並沒有要求其他賠償。但美國的例子可是家都燒毀了,造成居住上的困擾及嚴重的財務損失。三星賠小不賠大其實就是很糟糕的做法。也就是賠償不會是一視同仁,而是個別斟酌處理。換句話說,你的爆他的爆,他獲得賠償,並不代表你也能獲得賠償。這樣就顯得這家公司的做法很沒有保障,也之所以大家在奉勸大家,儘快脫離該公司產品,避免遭其禍害。
對於"退機"的人,三星並沒有任何補償
反之還設一堆要求來讓退機的損失可以少一點


你還要說他沒有不願意補償嗎?
那請問他對退機的人的補償措施是??


霸刀無敵 wrote:
我從來沒否認我是護...(恕刪)
現在不理智的鐵粉應該會越來越少吧
看到那麼多爆炸
那麼多對消費者不友善的事
還有誇張的無腦護航
相信就算是有閱讀障礙的粉絲
應該也醒了吧
除非是跟三星有關的人員
不然真的很難想到有更好的理由會幫三星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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