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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對韓消費者公告「不要用Note 7」

peterkitty wrote:
等到台灣有人被炸死大...(恕刪)

不,以我看完這幾天的文,就算出事,這些人還是會挺到底
這是在上演不可能的任務7嗎??

使用者收到機密指令,所以手機自燃銷毀,這是電影橋段吧

寫手是在支持什麼?實在不懂,台灣檢測有公信力,那何必召回.....
信我者得永生 wrote:
請有懷疑的弟兄跑一趟...(恕刪)


頭一次聽到自己賣手機的公司檢測自己的產品叫有公信力


那這樣幹嗎還需要第三方公正


請問有看過真正有公信力的報告嗎


報告通常都會有公司名稱、案件編號、產品序號、負責工程師編號、檢驗日期、使用的儀器名稱、使用儀器的校正日期......


這樣才是一個完整的報告


出問題是會被告的


蓋個章就叫有公信力


請問你這發言會不會太像XXX啊
</article>
唉..
美澳韓都可無條件退費

台灣島居民自己要哈含
現在被當成次等人種看待了
怨誰呢?

現在唯一的路
就是自己的權利自己爭取
建議想退貨的人群組成自救會集體向消保官申訴要求比照無條件退貨條款實施

順便在國際論壇上抨擊三爽對於台灣島居民用戶的不平等待遇
或許
還有點機會
那都不是問題....需要一些時間又如何? 能銷逆消費者的購買及使用疑慮及挽回信任感才是重要的..

esniader wrote:
手機已經認證過了,...(恕刪)
Ain't about what's waitin on the other side,It's the climb~
本來不想退貨的,一想到要拖那麼就,真的越來越火!!


噤若寒蟬 wrote:
唉..
美澳韓都可無條件退費
台灣島居民自己要哈含
現在被當成次等人種看待了
怨誰呢?
現在唯一的路
就是自己的權利自己爭取
建議想退貨的人群組成自救會集體向消保官申訴要求比照無條件退貨條款實施
順便在國際論壇上抨擊三爽對於台灣島居民用戶的不平等待遇
或許
還有點機會...(恕刪)


非常同意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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