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698169 wrote:這跟買保險一樣,其...(恕刪) 這不叫跟買保險一樣……這根本就是買保險了 (應該說產險)至於你所謂的保險其實划不來……這點個人比較沒辦法認同除非你能一口否定所有被保險幫助過、避免破碎的家庭,再來說買保險是划不來的當然你有可能是指每個月花199划不來,而不是買保險都是划不來那用字就要清楚... 因為會有人跟我一樣誤會另外每個月199划算嗎?這看使用習慣囉~ 像我的使用習慣來說,還沒有用過手機是被摔出蜘蛛網、泡水的就算真的發生這種不幸事件,其實依從用手機到現在的年數再去平均,一個月也攤不到199 (手機都用十幾年了沒半隻摔暴的)所以,我的狀況來說是不需要,但樓主的話要看你自已了
小星Star_ wrote:嘛......誰會...(恕刪) 產品被偷竊與遺失、附屬配件的損壞、產品使用人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壞、及產品損壞造成的其他人身或財物損失,均不在本專案的保障範圍內。光這個就沒人要買了...有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