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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相機瑕疵,三星:沒人反映VS消保處:上百件申訴!!


CDTIME wrote:
如果說M7保固內紫光不斷可以連續維修,就不會申訴
那麼S5在保固內出現相機問題的連續維修,就會被申訴?
邏輯也太怪了吧


目前的事實是三星S5的相機瑕疵申訴次數超過100件以上

至於「原廠可以連續維修」是否是影響消費者會不會提出申訴的唯一因素

就邏輯上,我認為並不是...

Kevenxyz wrote:
想也知道這根本不可能,這兩家一百多筆數據我都認為大有爭議性,是怎樣統計的是否有申訴書流水號案件號等..,數據這種東西有時有數沒據的都不一定準確,


建議閣下可以依據「資訊公開法」向消保處提出閱卷申請

如果發現消保處資訊造假,可以建議台灣三星連行政院長一起告(因為消保處是隸屬行政院的附屬單位)

這樣就可以正確地維護台灣三星的權益




kudowang wrote:
我覺得還好耶 身邊的都沒人有問題 不知有這麼多嗎 好奇怪


閣下可能要注意是否有個體謬誤(Individualistic fallacy)的問題(又稱化約主義 reductionism)。

總不能因為基隆天天下雨,就推論為全台灣都天天下雨。

我身邊的朋友昨天沒去過情人節,就推論全台灣的男人都是宅男...

以小推大,就很容易犯這樣的錯誤...

黃金獵獵犬 wrote:
拍照放大本來就是M8 400W畫數的缺點
您怎麼不比微光或是連拍速度呢?


就公平交易法的精神而言
產品的比較必須依照其特性的優缺點做出比較
而不能只是抓著單一個特點進行比較
然後訂出優劣

這就是公平交易法所說的「不實比較廣告」

如果做這樣不實比較的是由廠商自身進行,或是廠商的授意的代言人

可能構成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或二十二條之違反。

公平交易委員會不實比較廣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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