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18668 wrote:其實這是我的淺見啦....(恕刪) 我是覺得廠商要怎麼"送"是他們有權利決定,但他們的規則與實際情形有瑕疵與出入,身為消費者也有權利請業者說明,若業者遲遲沒回應,也可以集體委由消基會或消保會去跟業者協調問題應該是出在活動開始日期之前的前多少天前的消費者能換到,但在不明確的更之前的消費者卻不能換到,這有違公平性的疑慮,一樣不符合資格結果有人有而有人沒有,若業者沒有明確且善意的回應,那可能會失去那些沒換到贈品的消費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