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dusty wrote:
一個帳號的註冊日期,...(恕刪)
所以照你的邏輯,你我他都有可能是各家3C的打手??
好個打手亂舞的帖子

那這邊究竟有多少各方打手呢??我們繼續看下去

davidmail18 wrote:
今天如果我是指名某某...(恕刪)
davidmail18 wrote:
今天如果我是指名某某企業也如此,那麼或許我真的不提出證據是一點公信力都沒有。不過就像你說的,你也相信不只有三星這樣做,那麼我想在一般的認知上,大家是可以理解和相信市場上確實是存在著不被道德所允許的惡劣行銷的,就如同之前我們討論有政治人物貪汙一樣,我並不覺得我有需要提出證據的必要
davidmail18 wrote:
另外一方面是我無法避免你所說的抬槓,而且網友的需求總是百百種,有人要我發毒誓說我不是工讀生,我發啦,但說我是工讀生的聲音少了些嗎?沒有...我覺得我可能需要告倒惡質企業,駭進亂回文或發文網友的電腦把他們的身分洩漏出來讓大家檢視,才能在這邊符合大家的證明....還要冒著我洩漏資料與被反污告我是毀謗或傷害名譽的危險....這...請原諒我...只能做到這樣....。
davidmail18 wrote:
今天如果我是指名某某企業也如此,那麼或許我真的不提出證據是一點公信力都沒有。不過就像你說的,你也相信不只有三星這樣做,那麼我想在一般的認知上,大家是可以理解和相信市場上確實是存在著不被道德所允許的惡劣行銷的,就如同之前我們討論有政治人物貪汙一樣,我並不覺得我有需要提出證據的必要
另外一方面是我無法避免你所說的抬槓,而且網友的需求總是百百種,有人要我發毒誓說我不是工讀生,我發啦,但說我是工讀生的聲音少了些嗎?沒有...我覺得我可能需要告倒惡質企業,駭進亂回文或發文網友的電腦把他們的身分洩漏出來讓大家檢視,才能在這邊符合大家的證明....還要冒著我洩漏資料與被反污告我是毀謗或傷害名譽的危險....這...請原諒我...只能做到這樣....。
不過話說回來~我又不是要來爆料的,我只是想表達出....很遺憾市場確實存在著這種黑暗面,而且可能比你認為的..多一些..如此而已....
題外話......還是一直懷疑我是工讀生的人
1. 如果你是領錢的,請繼續,畢竟你也是混口飯吃而已,我不會怪你的。
2. 而如果你不是領錢的,我只能說你辛苦了,沒錢領還要在這邊嘴砲和抹黑我
3. 如果你是打從心裡的懷疑我就是工讀生,我要跟你說...你可能病的不輕,無限巡迴的陷入這種真真假假之中,有一天你會瘋掉的
4. 而努力看我的發言,從中想要抓尋脈絡或企圖利用引導或套話方式證明我是工讀生的人.....新聞台需要你們,真相只有一個...案情並不單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上面的話雖然輕鬆隨意了點,但不管你信不信...這是我的肺腑之言啊
布索 wrote:
恩,雖然之前講過了。
重申一次:資本主義為何要做脫褲子放屁的行為?
還有你說其他公司?你從頭到尾都在講他公司BALABALA
卻沒有證據,一直用其他公司來做煙霧彈。
大眾如你都知道頭鵬泰是三星的子公司
那你口中的其他競爭廠商的行銷部會大膽到利用鵬泰做暗黑行銷嗎?
何情? 何理? 我天資駑鈍無法理解...(恕刪)
rpmaster wrote:
我想您還是沒聽懂我的意思,我是相信不是只有三星如此,可是我的相信卻不一定代表這個現象就真實存在,就跟很多人都相信上帝的存在,可上帝真的存在嗎?在沒有實際證據顯示之前祂真的存在之前,請問誰敢百分之一百地說祂真的存在,而不是我們人類自己幻想出來的產物。
這跟我之前用經驗法則來推斷該駭客網站應該沒有造假的例子,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我之前說,如果該駭客網站是造假的,三星企業這麼大、手底下員工這麼多,怎麼會沒有能人可以跳出來踢爆該網站造假的消息,就算沒有人有能力,趕快提告交給檢警調來查也可以吧!他們不提告,甚至三星自己都聲明自己委託的行銷公司手段不當了,這怎麼可能還有問題,這個駭客網站的真實度應該是不容懷疑的。然而,這些都是我用邏輯跟經驗法則來推演的,可是人類的決策行為有時並非完全按照邏輯跟理性出牌的,或許就有這麼萬分之一的可能性是三星旗下的員工確實沒有能人異士願意跳出來、三星其實寧願賠上信譽也不想興訟、三星之前的聲明其實是被人家拿刀拿槍逼迫的,這樣扯的事實發生機率極低,可您能說這完全不可能發生嗎?
再舉最近很紅的媽媽嘴、謝依涵的例子,原本警方跟記者都按照經驗法則來推斷說,一個女孩子不可能有能力殺害兩個人還棄屍,所以我們都相信她一定有共犯,可是到了今天真相大白時,卻證實了她真的是一個人犯案的。請問我們之前按邏輯或是經驗法則推導出來的結果,難道真的就毫無破綻嗎?
回說您講的業界中充滿了負面行銷手段的例子,按常理來想,就如您說的,商人唯利是圖,哪有什麼良心可言。因此我們自然相信業界中肯定充滿了這種負面行銷,絕對不是只有少數幾家企業會這樣幹。然而,這樣的推論真的就一定對嗎?如果這些商人其實是盜亦有道,不屑用這樣的行銷方式,又或者,事實其實是如同另一位網友貼出來的文章般,這些商人雖然知道負面行銷的威力很大,可卻也深知被人揭穿時,其所反噬的效應更大,因此不敢用這樣負面行銷的手段。因此,敢像三星玩這麼大的企業在現實中其實是屈指可數,這也並非業界的常態,那不是就馬上推翻我們之前的推論。
這就是推論或是“相信”在沒有實際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可能會發生的錯誤,您要拿這些“想當然爾”的推論來堵住眾人的悠悠之口,我想是遠遠地不足的。
至於貪污的例子,我說了,政治人物貪汙案件不論國內外,已經有一籮筐的案例跟確定判決在眼前,真的要我舉證,我絕對可以GOOGLE一堆資料給您!這已經不是我相信這樣、我相信那樣的層次,而是已經具體發生、大家眾所周知的事情,反而是如果我說政治界中貪汙並不是普遍存在的現象,我可能才需要去舉證。
今天您的情況卻不然啊!您們行銷界普遍存在不當行銷的案例、很多大企業都是這樣搞的,請問這些是大家都知道且確定為真的事實嗎?還是國內外已經有很多大企業因為幹了像三星這樣的事情,被用違反公平交易法或是加重毀謗罪告上法院了?已經有很多判例了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您又拿不出證明來說您講的是對的,您無法應付網友的直接質疑;既不收回這句話,也不直接證明是真的,只能這樣不斷地迂迴閃躲,請問您說話的公信力何在?
小林仲彥 wrote:
2013-04-13 09:05 #460
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評分回報
我是不太懂你的邏輯,只覺得你講都是廠商爛的,消費者都是好的!!
網路這種毀謗式的行銷,早就在台灣行之有年
我尊重你的看法,但覺得你根本就不了解這事件的黑暗面
不知道你有沒有見過在H與S版之間的大戰文章??
有人發文就是要單挑對面全部的人,這是發文者既定的模式
然後,針對性的回文避重就輕+鬼打牆,一面倒的文章夾雜著幾篇特定會有的文章
中國人的品牌、意識形態、HTC賣得比國外貴等等...
不然就是等發售日領貨,只要發現一點縫隙可鑽
幾乎當天就是全版面都是產品問題....
ONEX的亮點、溫度、充電等等...
NewOne的縫隙、耳機孔、甚至之前包膜的喇叭破音事件
這都一再的說明,對方是有規模的在打焦土戰
對方若使用暗黑兵法,是不會在少數文件上
讓你看到整個事件的始末,所以小弟很佩服你能在少數文件就能金屁解毒=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