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梓楓 wrote:
這幾支的話當然是推A53...(恕刪)
國內有中國資安產品規範條例,企業公司行號可以規定要求員工及相關廠商
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
投標(得標)廠商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廠商
投標(得標)廠商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地區廠商廠牌
所有屬大陸廠牌者,無論其原產地於我國、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區等,渠等產品均屬之
就我知道的目前除了國軍 政府機關 國安單位以外
不少半導體 科技業公司今年也跟進這樣的規範了,雖說抽檢上是沒問題
不過鄰近國家如日本 韓國 新馬 也都有類似的公告避用清單存在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