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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采昇通訊】網購之號稱三星原廠台灣公司貨的電池


okok7851 wrote:
輸就吃詐欺罪。
贏就...(恕刪)










謝謝公平的發言
這件事不知道我有沒有理解錯誤,
一開始是樓主以低於正品官方售價的價格在網路上買了一些電池,
然後因為該電池的品質問題有了些售後消費糾紛,
直到來01發文時,已演變成指控所買電池疑似假貨的詐欺案.

之前發生過的所有細節我並不清楚,我所認知的常識也不必然就是真相,
總之現在這事已經報案,若店家能提出有力明證,
證明所賣電池確屬三星台灣分公司商品,
那麼搞不好根本就誤會一場,直接就不成案the end也說不一定~

真實證據如何是一翻兩瞪眼的事,不同事由夾雜在一起,說多了反而容易橫生支節.
不過,樓主可能是情緒比較難平覆吧,除了在三星版PO文外,
之後又到消費經驗分享版略改標題把原文重貼一遍,因為那個版比較冷清嘛,
所以就變成,除了一名當天註冊就僅當天回1文的板友外,
只剩樓主和商家互相把長文炒冷飯轉貼過去~
一樓樓主啊,你這不是標準的一文多發嗎,然後店家再被動的去跟帖...
我是覺得有點浪費網路資源說~

啊那個管理員,你看要不要把兩串文搬移合併一下啊,
不然以後OKOK兄在後續追蹤時可能要跑兩邊說~
~ 臨.兵.鬥.者.皆.陣.列.前.行 ~
lyou wrote:
這件事不知道我有沒...(恕刪)


樓主在另一版有貼,我懶的過去了。
不過我覺得不用合併最好,因為兩版各自有不同的族群,不一定會重覆,到時合併移去冷門版,對有得到判決公道那方反而不公平,比如這裡一萬人以上看,大家心中各有主見,如果有一半已心中未審先判,到時法院還公道了,判決文出來,文移去冷門版反而沒人看到了,這樣不管對哪方都吃虧。

所以這帖留在三星版就好,另一版到時得到公道那方,在自己順便貼個判決就好。

都鬧到報警上法院了,po在網路上,沒差判決文也po在網路上,到時判決文出來最實在!勝過千言萬語!

okok7851 wrote:
不過我覺得不用合併最好,因為兩版各自有不同的族群,不一定會重覆,到時合併移去冷門版,對有得到判決公道那方反而不公平,比如這裡一萬人以上看,大家心中各有主見,如果有一半已心中未審先判,到時法院還公道了,判決文出來,文移去冷門版反而沒人看到了,這樣不管對哪方都吃虧。
所以這帖留在三星版就好,另一版到時得到公道那方,在自己順便貼個判決就好。


其實店家的名字也不是第一次出現在01了,
之前給人的印象是以直報直不鄉愿,即使被批評,做法卻依然固我~
其回文中也經常流露一些立場與堅持,
所以我真的很好奇這件事的最終結果會是怎樣呢.

同樣的內容,也有被轉發到LG版,然後再被跟帖~
第4次不知會輪到哪個板...


~ 臨.兵.鬥.者.皆.陣.列.前.行 ~
卡一個也想知道,各大購物網站、電視購物網站賣的原廠耳機還括號(平行輸入,夾鏈袋包裝)是不是也要檢驗是否原廠。
lyou wrote:
其實店家的名字也不...(恕刪)


其實服務態度如何,講話方式怎樣啊,這很主觀的東西,每個人感受不同,換做是我也許也會不爽服務態度差之類的,別人也許不一定。

不過一碼歸一碼,
現在是被告詐欺,用假貨,一個被告妨礙名譽,這就牽扯到刑事,清白問題,就必須堅持有個結果,一開始雙方溝通無效,也都不各退一步處理,兩方都說沒錯,那一定有一方有錯,也才會上法院,現在就等判決出來,誰對誰錯,等判決。但最後別只誤會帶過就好!

如果我是兩方其中一人,今天我沒錯,但對方明知自己有錯又不認錯,告我或反告我,那就沒什麼好說,這口氣必討,法律解決,等判決出來直接公佈判決書在網上,到時沒有誰可不可憐問題!

不過,我覺得樓主在三星版po就好,轉多帖實在沒意義,都走法律了,就做人留一線也是替自己留一線,沒必要做絕。處理方式有很多,雙方一開始都選最差的處理方式,當然時間多者例外,客人很多者也例外,就可以慢慢玩。
sara8 wrote:
卡一個也想知道,各大購物網站、電視購物網站賣的原廠耳機還括號(平行輸入,夾鏈袋包裝)是不是也要檢驗是否原廠。(恕刪)


哈哈,大部份人都知道國內各購物網站有賣比原廠便宜的原廠貨。

okok7851 wrote:
不過一碼歸一碼,現在是被告詐欺,用假貨,一個被告妨礙名譽,這就牽扯到刑事,清白問題,就必須堅持有個結果,一開始雙方溝通無效,也都不各退一步處理,兩方都說沒錯,那一定有一方有錯,也才會上法院,現在就等判決出來,誰對誰錯,等判決。但最後別只誤會帶過就好!

有時候正案不一定有錯但在別處理虧,雙方一槓起來,
一堆事整體總結的影響,不走到最後也很難說誰比較站上風~

關於這事我當然也有我的看法.
只要,萬一那些一顆350的電池並不是原廠公司貨正品的話,
不管電池的裂痕是不是樓主自己使用不當弄的,
大概都能以詐欺的理由提出全額退貨要求吧~ @_@a

而那些電池若真是因為OOXX理由所以能便宜賣的原廠正品,
要是源頭真是台灣公司貨當然一切沒問題;
要是平輸正品,也許就變成販售網頁上的廣告不實~

之前網路上也有很多NOTE2及NOTE3電池的東訊公司貨,
因庫存清倉而整組特價賣350的.NOTE4畢竟也是老機型了,
有沒可能從哪清倉流出公司貨正品能便宜賣,我也不知道~
(畢竟天底下有很多事,其可能性都是從我們以為不可能的情況中冒出來~)

ANYWAY,我的看法不重要. 我還是坐沙發等結果吧~

okok7851 wrote:
不過,我覺得樓主在三星版po就好,轉多帖實在沒意義,

所以之前我才會提出該併帖的想法~
~ 臨.兵.鬥.者.皆.陣.列.前.行 ~
本人已於8/5日前往配合筆錄完成,並提供合法單據證明,
本人販售為原廠電池無誤,本人一向奉公守法,相信司法會有公正的裁決
由於劉先生在昨日凌晨四點多發文,雖然他不在這裡發,
因為這裡的01網友水準比較高,他風向帶不起來,但我還是貼上我的申明




劉先生比我還辛苦,總是凌晨四點多發文,
本人共賣五顆原廠電池給劉先生,
2017年11月14日兩顆,已遭到劉先生磨損變造,
2017年12月4日三顆,在我手上,保存完好無磨損,只有劉先生原本用裂掉的部分受損,
可以輕易掃出序號碼與外皮貼紙撕開為三星原廠電池芯無誤,
本人查詢並沒有於2017年6月28日賣出給劉先生的紀錄,
除非劉先生是用別的帳號跟名字購買,那我就查不到,
但劉先生於爆料公社親口確認過在我本人這裡只買過五顆原廠電池,
不過他應該刪除了,劉先生如果行的正可以把說過的話截圖放上來,
因為我不想花時間找,如果劉先生想否認,我也沒辦法,
但我就是合理懷疑劉先生貼上的照片,就是已經經過變造的電池,
沒辦法證明是我賣出的電池,劉先生一整週不說話,昨日凌晨四點多才又發文,
我也合理懷疑是買別人的電池來混充我的原廠電池,所以一週後才用變造照片發文,
以上都是合理懷疑,劉先生請勿自己跳坑。

而我也提出於SAMSUNG三星官方授權旗艦店所購買的原廠電池,
與我販售的原廠電池一模一樣,
劉先生質疑沒有越南製,偏偏就是越南製,
劉先生質疑Qr扣,Qr扣就是長這樣,2017年製造跟2016年製造就是不同,
一堆人愛質疑要有紙盒裝,但就是沒有紙盒裝,
有的人愛說沒有電池保護盒,但就是有電池保護盒,

本人就是不屑有些人什麼都不懂,只會當鍵盤柯南,
本人就是不屑有些人一直網路放假消息,試圖帶風向,
本人就是不屑那些跟風的鍵盤柯南,
本人就是不屑認真做生意要被抹黑,
所以我本人就是維持一貫態度,想要知道廠商,我就偏不講,
想要知道跟哪個三星『官方』授權旗艦店購買原廠電池,我就偏不講,
想要知道『官方』授權的廠商是哪位,我就偏不講,
但本人已經備妥證據,將會向檢察官呈上所有證據,請到法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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