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無回應 wrote:告的好,三星太過分...(恕刪) 真悲哀,明明是手機有問題,應該要召回,結果被誤導成退貨,還一堆人認為賺到了,其實是三星才是賺到了,消費者不聯合起來告三星賣的產品會爆炸,要求賠償,竟願意只配合退款了事。
kayin0565 wrote:看了那麼多抗議三星...(恕刪) 賣鬧阿 重點是退的金額今天不是消費者不滿意退貨 而是官方認為有瑕疵要召回的還有換購補差價沒有一定的標準(中華神腦門市差價才約1500 昨天問的..)PS我有買NOTE7 需要的話我可以補照片
檢調單位大概又選擇性失明與失聰了,三星這種問題產品已經超越消費糾紛, 達到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層次,應該考慮予以全面查扣才是. 這是對危險物品的處理的態度.如果蘋果手機也有類似頻繁的爆炸事件, 也是應該依法照抄照扣.
晚上更新的,這不是早就知道了嗎?(1020補充細則) 台灣三星主動與主管機關共同研議後補充細則如下:■ 凡於三星智慧館辦理退換貨之消費者請攜帶本人雙證件、存摺影本以利後續匯款事宜。退款由台灣三星直接匯入消費者本人帳戶(同上述存摺影本資料),手機本體之款項將於辦理退貨後7~10個工作天內匯入。配件、包膜及保護貼辦理退費或補償將於辦理申請後20個工作天內匯入。
k5229410 wrote:拜託高資費簽約都要30個月如1399*30=41970-26900差15070 誰賠重點約能重簽嗎! 這才是重點(恕刪) 你的算式根本有問題, 你的意思是你連電話費都要三星幫你繳= =?1399*30讓你用10990買到Note7, 這時候如果N7沒出事, 你30個月花的總額是52960!!!!然後退你26900=>(52960-26900=26060), 等於你30個月的電話費已經只剩下26060, 也就是平均月費是869元所以你拿了這筆26900如果不買手機的話, 你每個月的電話費已經省掉五百多元!如果你把這26900拿去買htc 10(給你算兩萬好了), 你還多拿回6900而那15070根本是個幌子, 完全沒有道理的再亂算! 別拿出來丟人現眼了好嗎!?你在怎麼算你從錢這方面都沒有虧到, 虧到的是你多跑好幾趟門市的這個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