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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Note7退貨點.價格 民眾狀告消保


電話無回應 wrote:
告的好,三星太過分...(恕刪)

真悲哀,明明是手機有問題,應該要召回,結果被誤導成退貨,還一堆人認為賺到了,其實是三星才是賺到了,消費者不聯合起來告三星賣的產品會爆炸,要求賠償,竟願意只配合退款了事。
只靠消費者抗議企業根本不會回應!政府都睡著了嗎?
我甚至覺得經銷商通路也應該聯合要求三星給付召回相關手續費用及人事成本。
tony16 wrote:
只靠消費者抗議企業根本不會回應!政府都睡著了嗎?(恕刪)

台灣政府太軟了...應該要像美國那樣.
這牌子以後別買了才是明智的選擇.
sportsw wrote:
我支持手機哪裡買的就...(恕刪)


別笑死人好不好,汽車常召回,
人家會要求你到原購車點修車嗎?
還不都回原廠維修處維修。。。

kayin0565 wrote:
看了那麼多抗議三星...(恕刪)


賣鬧阿 重點是退的金額
今天不是消費者不滿意退貨 而是官方認為有瑕疵
要召回的
還有換購補差價沒有一定的標準(中華神腦門市差價才約1500 昨天問的..)


PS我有買NOTE7 需要的話我可以補照片
檢調單位大概又選擇性失明與失聰了,
三星這種問題產品已經超越消費糾紛, 達到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層次,
應該考慮予以全面查扣才是. 這是對危險物品的處理的態度.
如果蘋果手機也有類似頻繁的爆炸事件, 也是應該依法照抄照扣.



HeeroE wrote:
其實看不太一堆人不爽...(恕刪)



拜託高資費簽約都要30個月如1399*30=41970-26900
差15070 誰賠

重點約能重簽嗎! 這才是重點
晚上更新的,這不是早就知道了嗎?


(1020補充細則) 台灣三星主動與主管機關共同研議後補充細則如下:

■ 凡於三星智慧館辦理退換貨之消費者請攜帶本人雙證件、存摺影本以利後續匯款事宜。
退款由台灣三星直接匯入消費者本人帳戶(同上述存摺影本資料),手機本體之款項將於辦理退貨後7~10個工作天內匯入。配件、包膜及保護貼辦理退費或補償將於辦理申請後20個工作天內匯入。
k5229410 wrote:
拜託高資費簽約都要30個月如1399*30=41970-26900
差15070 誰賠

重點約能重簽嗎! 這才是重點(恕刪)

你的算式根本有問題, 你的意思是你連電話費都要三星幫你繳= =?

1399*30讓你用10990買到Note7, 這時候如果N7沒出事, 你30個月花的總額是52960!!!!

然後退你26900=>(52960-26900=26060), 等於你30個月的電話費已經只剩下26060, 也就是平均月費是869元
所以你拿了這筆26900如果不買手機的話, 你每個月的電話費已經省掉五百多元!

如果你把這26900拿去買htc 10(給你算兩萬好了), 你還多拿回6900

而那15070根本是個幌子, 完全沒有道理的再亂算! 別拿出來丟人現眼了好嗎!?
你在怎麼算你從錢這方面都沒有虧到, 虧到的是你多跑好幾趟門市的這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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