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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建議note 7使用者關機,再用下去爆炸算誰的?


我是二少 wrote:
“用得爽爽的,爆的...(恕刪)


官方聲明已經不是打臉了,
感覺應該是打死了。
公告回收或許可以在各大報頭版及各電視台,比照新機上市廣告規模。
muicing wrote:
公告回收或許可以在各...(恕刪)

這也不錯,
反正廣告應該也已經買了,
更改內容轉做安全公告也好!
一推為了自己利益的寫手
拼了命誘使消費者買了昂貴的手機之外
還要賭上自己還有家人的生命安全
而現在手機出了問題
只能要求消費者關機
有多少消費者買了NOTE7後
卻因為三星的商品瑕疵沒有手機可以用

三星這下名聲已經黑掉了
三星商品真的變黑星商品
都和你說頂新的油有毒了,還要硬喝?算誰的?
紅綠燈都和你說,已經是紅燈了,還要硬闖?算誰的?
雖然我討厭三星
但是既然三星已經發聲明
而且提供退貨機制
使用者仍然繼續使用
如果真的發生爆炸
手機應該還是算三星該賠償
但是爆炸導致的人事物損傷
就要使用者自行承擔了
免責聲明下

要如何對應無良企業

消費者有任何損失,當然要堅稱"關機狀態下自燃自爆"

但前提是人還活著


56GY wrote:
當然要堅稱"關機狀態下自燃自爆"

說歸說,
放在車上導航架被行車紀錄器錄音、
或是在餐廳有被錄影到滑手機、
或是在任何有錄影的地方被錄下來手機運作中,
要怎麼推託是沒開機!?
那你要先花時間跟三星打官司
再來你要說服法官為什麼你要帶一隻關機的手機出門
台灣法官雖然恐龍很多,但也不是智障
想硬凹的到時只會賠錢又賠上時間

56GY wrote:
免責聲明下
要如何對應無良企業
消費者有任何損失,當然要堅稱"關機狀態下自燃自爆"
但前提是人還活著
三星發表聲明表,有一定效力


但是您可以主張沒三星沒有盡到通知每位消費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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