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in3434 wrote :既非平板亦不像手機的東西...兩萬三?真有把握 是啊很有把握上一代Note賣二萬三到現在已經突破千萬銷售量比超有CP值+銷售量200萬的One X足足多了5倍要沒把握也難啊
蛤蟆油俠 wrote:其實全球量產pc且使...(恕刪) 圖形化介面是來自於全錄集團的一個研究團隊後來假伯絲去參觀過研究室之後就千方百計的想辦法把技術偷過去到最後甚至把那個研究團隊給搞到解散了難道apple作的這種比抄襲還嚴重的事情就沒關係?因為是apple所以合法?apple根本從來就不是技術先行者不過就是一間很有頭腦會耍手段的小偷公司始祖阿婆支持者要炮請先把賈伯斯傳整本啃完一直拿偷來的圖形化視窗界面來說嘴只會令人發笑喔
wencai wrote:微軟雖然是目前視窗的霸主,但不代表他是原創, google一下視窗介面始祖吧.圖形介面始祖Lisa電腦我倒覺得沒專利保護,只是一味抄襲,科技反而不會進步,沒專利的話,所有東西都長一樣就好了,何必研發新東西. Apple 是抄襲 Xerox 的,要講歷史就要講對,不要拿個抄襲物當原創。
岑寂夜空 wrote:我是覺得...APPLE拿著專利到處告人...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市場。但鞏固的方法不是不斷創新而是拿專利告人阻止對手超越自己...不太好。...(恕刪) 如果他所謂的專利 有點技術性的大家心服口服什麼邊邊角角 左右滑動 這種奇奇怪怪的專利拿來告人如果車場 拿輪胎設計圓形去申請專利 方向盤可以控制車子行駛的左右打r檔會倒退 撞車會彈出氣囊 這些拿來告來告去 不是個笑話嗎a婆只能在自家玩這把戲 走出去有幾個國家告的成?還有申請專利 不代表就是第一個有這技術的
阿昇5404 wrote:這種抄襲仿冒的品牌 ...(恕刪) 如果你所講的是Note 2 , 我覺得你真的蠻井底之蛙的...Note系列完全不同於S系列....三星被判賠償的也只是S系列的那幾款舊機 , 請不要天真到以為三星的所有產品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