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miyoku wrote:
還好啦...轎車還不都四個輪子一個方向盤
也沒見車商在互告啊╮(-_-)╭
詳請可參考蘋果在某國告三星抄襲之法官見解XDDDD
幫大大補充法官見解哦!
以下為美國法官於訴訟過程中某一判決書中所節錄:


好笑的是三星把Galaxy Tab 10.1跟iPad拿給法官當證物,
美國法官當庭請三星的律師分辨兩者,
結果三星的律師一度分不出何者為何者,
經過一番掙扎才分辨出來
另外在德國,
三星因為自認自己的Galaxy Tab 10.1會侵權被禁售,
所以改了造型,以Galaxy Tab 10.1N之名推出,才得以繼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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