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NewSoul 請道歉,9/11收到道歉訊息,事情結束


cooper1231 wrote:
好吧有沒有懂法律的,...(恕刪)



告人的要花很多錢~
被告的沒發生任何事
卡位一下
觀賞草莓族

私訊給你也沒罵你
想提告
對方應該在等你告他,然後在對你提誣告吧
浪費社會資源
厄...能否斗膽問一句,您是在嗆樓主,還是嗆後面一堆要樓主去告的鄉民呢?
因為...樓主一開始的發文沒有提到任何要提告的字句,應該不是我看錯吧 >_<

我個人是覺得,樓主用他自己的方式為自己討公道,很好啊~

(雙手捏耳蹲下)請大家鞭小力一點
劉小嘟 wrote:
你趕快去告拉

小弟...(恕刪)

劉小嘟 wrote:
你趕快去告拉小弟弟有...(恕刪)



原來你有在賣東西??

請問你的誠信在哪??

占用網路資源然後自己下台階???

你都PO被告的事由了~那他的道歉文咧??
我相信被告不在意你拿出來給大家看~
都會結圖說對方說嘴你什麼了

那道歉文PO一下~~

不然太明顯是自己找給自己台階下了

話說開板的大大!多一點包容心吧!笑...
樓主上次以錯誤的方式測one的溫度,甚麼時候道歉?
認識馬英九對告人沒有用吧?
bluedemesne wrote:剛剛有一台車經過我的身旁按了喇叭~嚇到我

bluedemesne wrote:
請版主公佈道歉訊息!...(恕刪)


棒棒!! XDDD
民事可以告啦

自己先繳裁判費就是了XD

以車禍案件

告人從調解委員會到簡易庭,是不用花錢

如果對方沒被檢察官起訴,還想上訴,才需要找律師寫上訴狀

如果起訴了就可談賠嘗,讓被告考慮花錢換傷害前科了


這篇回文真多~~管他是不是取暖,回文數就贏了!!

因為誰會一篇一篇看……不是正面,就是酸文……
  • 3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