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 最重要的螢幕保固認定
折疊螢幕打開自裂 -> 人為
摺疊螢幕亮點 -> 人為
人為付費維修8,200元
出險維修4,500元
本該要三星為這螢幕自身問題作出保固
結果判定全都人為
把廠商要為新產品問題所需負責的風險 全都轉嫁消費者................



today2018 wrote:蘋果用三星OLED 蘋果跟三星一樣對色衰的嚴重色偏與烙印出保
「因製造過程技術瑕疵導致螢幕使用上故障->
消費者可享有保固及消費者權益保障(但前提是:需要apple公司的認定承認在製程技術上有所瑕疵;這不就是需要廠商自行認定才算數嗎?)
」(恕刪)
today2018 wrote:三星就一家公司 不是什麼污辱的詞
本人是依照二邊的官網公告來做字面解釋,請問您有何疑問?還有講話請要有所本,不要給人隨便張貼標籤,理解嗎?如果您再故我,再隨意張貼標籤在我身上,那就不好意思了,牽扯到名譽和人格權的我會捍衛到底(不論您有意無意或明示暗諷),您請自重。
skiiks wrote:
蘋果用三星OLED (恕刪)
DivingWill wrote:OLED到現在仍舊是不耐用的產品
一個apple 生態系的擁護使用者, 這麼多年來一直在這裡
用自己的定義來胡說八道, 你還好嗎?
從你一直說oled 是不成熟的產品, 是過度的產品, 一直到 iPhone採用前還在不相信
結果, iPhone 現在不是用得很好?
拍照耀光 / 鬼影, 當年你一直說只有三星有問題, 當我貼出我自己用iPhone 同拍的一樣有耀光 / 鬼影, 結果你又說因為你身邊友人都用三星, 都有鬼影……現在iPhone 每一代出新機都會有人提出iPhone這樣是正常嗎?
你是當不知道, 還是自動略過?
大家討論本就各有立場, 有依據, 不要自己定義, 然後扣別人帽子
不就好厲害?
這麼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