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XSOUL wrote:LG V60也有筆啊(恕刪) 看了一下 dual screen 有打動我. 只是筆好像是附加的, 並不像 Note 系列可以收入機身這點就很不方便我手上還有台 Samsung tabs S6 , 筆也很好用, 但就是不方便攜帶. 卡在保護套上, 放包包撞一下就鬆開了久了就很懶的帶筆出門反而是 Note, 按一下就出來, 講電話抄筆計, 餐廳幫大家點餐, 計事.. 超方便
stainyu wrote:我聽你這樣回答,我就(恕刪) 你也不懂法律啊請問輸了三星要求償啥?綠屏是不是事實,是啊雙方爭議的是這個事實如何產生,又不是爭議有沒有這個事實團體訴訟是可行的,你找消保官討論湊齊人數而已唯一不可行的是,台灣的法律沒有懲罰性賠償你贏了,三星就是負責幫你換那塊螢幕而已不能求償其他,你連要求換機法官會準的機率都很小因為不符合台灣的民法精神
所以難怪Samsung能夠越做越大,當初買的是旗艦機,應該起碼能用個2-3年,結果1年剛過保全部綠屏,連中階手機也不如,時間點都是剛好落在剛過保幾個月就壞掉,然後去投訴三星,三星卻一直告訴你是個案,但各大討論群組包括外國,香港台灣也出現一大堆受害者,他們也找過三星討論這個問題,三星卻不理不睬,堅決用個案來回覆大家,只要不是去到爆炸之類三星根本不會鳥你的。更不用說大部分綠屏的用家根本不會去搞這些東西,綠屏了就自己付費去修,現在你看看雖然也很多人站出來說有綠屏的問題,但其實背後有綠屏的用家更加多。當初花大錢買旗艦手機,然後1年後又多賺一筆換屏費,三星果然有生意頭腦。也剛好讓很多用家來看看三星的處理手法原來就是如此不堪,告不告三星對三星來說沒差,反正本來能告入的機會就很少,不過也就因為這件綠屏事件讓其他人都看到,就以後不要買三星好了,三星就繼續用這樣的手法營商,看看那天會自食其果。
《名劍》 wrote:又沒多少錢的東西,卻(恕刪) 所以我才說要有出頭鳥呀也說訴訟其實難度不大人數達到一定程度, 其成本低到可憐而且目的也如同前面仁兄講的一樣 不是要懲罰性賠償 只是要求其負起責任就像你講的一樣沒有多少錢的東西 請律師的錢甚至還有可能凹到免費的法扶律師 或是凹一些喜歡博版面的立委或是.....某位大砲黃老師 XD只要有人出頭整理流程 和收集足夠證據 我想立案難度不高就是等那隻出頭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