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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NOTE7真是一場惡夢,不再買三星產品

手機用多少錢買的就退多少錢, 個人覺得很合理啊.
如果當初搭合約, 手機就只花7990, 退手機並退款7990, 非常合理的。

chengzenhau wrote:
我跟樓主一模一樣的...(恕刪)


買別人的續約手機價錢便宜,但是有風險的.

這風險没人同意由三星擔負.......

續約發票是多少錢, 三星退多少錢......

hazeT wrote:
手機用多少錢買的就退...(恕刪)

退續約價合理,不過電信綁約的合約也要一併解除,不然用高資費低手機價格的不就是白癡了?
續約的機難道就不是機?
只能退續約價的話,
難道電信業者把機子退回三星也是得到退款7990?
難道電信商進貨成本也是低於7990?
難道電信業者沒綁約的空機價也是7990?

要退的續約價的話也應該一併解約吧!

Whistle Blow wrote:
當他認定消費者以後還會買他的手機、通路商還是得跟他進貨,當然吃定你。

三星處理N7爆炸問題的方式是切香腸,即使走到停產退貨了,這麼大的公司,還不願意把退貨金流先扛起來給消費者方便,還是一筆一筆由原通路驗證回傳,搞得人仰馬翻,個案特殊狀況將會層出不窮,通路商/電信商也只會去煩三星,程序上三星內部也絕對不會比較好處理。

那為什麼還用這種方式?猜測根本原因是台灣三星並不打算退款給通路商,而是打算用後續其他機型的出貨,抵掉通路商代墊退款的方式處理,以求保全自己已落袋的業績。

使用者不趕緊串連起來跟三星爭取,三星當然只會show他的誠意下限給你看...應訴求直接由台灣三星接受退貨並退款給消費者,金流部分後續再由三星自行慢慢跟通路商/通訊行/電信商結清,問題是三星造成的,不是消費者,也不是通路跟電信商。



今日正解。


Gary2013 wrote:
續約的機難道就不是...(恕刪)


續約價的手機
正式來講:
合約一天没完成,手機還是屬於電訊商......只是在合約期間租用給續約者.

合約完成,手機才屬於用家......

續約者在期間賣出手機是違反合約.....

手機差價已給 正式續約者吃了....
客服還很誇張地說:「續約購買的手機,請您與原購買者自行協商再作退款。」

我覺得沒誇張,確實應該把他找出來。
只好操到爆炸

上新聞搏版面,

這樣不只能換還能拿賠償金
很同情你的遭遇
但還是得幫廠商說個話(我用IPHONE)
今天不管是那一家廠商出了包
我想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若你是正常程序入手的手機
我想就不會來抱怨的這麼大聲

換個角度想
若你是廠商
你會怎麼做呢
消費者和店家互相包容才能創造雙贏啊

sunyan12 wrote:
續約價的手機 正式來...(恕刪)

問題是電信商退手機給三星是拿7990嗎?
如果是拿回26900,
只分7990給退機的人,
剩下的不就給電信商輕鬆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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