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amsung.com/tw/news/product/statement-on-galaxy-note7-0906要買想換又不會自己上網查,都已經寫那麼清楚是9/3購買前才能換,通訊行買就不是購買?已經爆炸近40隻,我不相信通訊行會不知道這件事,你不覺得還再賣的通訊行很有問題?商家不把危險產品退回原廠的行為,大家避之唯恐不及,抵制都來不及,你居然還想買。萬一你買的真的爆了,而且爆炸當下旁邊還有其他人,你要怎麼賠?到底是那不值半毛錢的首購禮重要,還是生命安全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