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從三星寫手門事件看網路論壇的正確行銷

這篇才叫有水準的闡述,其對行銷手段的觀點
不是東拉西扯、模糊焦點,用天下烏鴉一般黑就想裝中立的文
西方有個俗語,對於判斷一件事情該不該做,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想像說,你做這件事情之後,當隔天報紙頭版報導出來,你希不希望你媽媽看到。如果不希望,那就不要去做。

這我同意 同意文要頂
My89p wrote:
剛剛在商周討...(恕刪)


怕是紅線都踩的過去了
從此就當沒紅線這回事
唉.....
孩子....我好替你擔心
好文~推推推~

看完有下列感想~

白就是白~黑就是黑~

一昧的用逾矩之行銷手法,

將白的說成黑的、將黑的說成白的~

當東窗事發後,就只剩被世人唾棄的下場~
這篇才是真正的中立文,中肯。

一些貌似第三人中人明眼人都知道是消毒文,這篇確實中肯。

給一些偽君子建議,台灣人是分的出是非的,沒你們想的那麼無知,這篇出來把許多貌似中立的消毒文大大的洗臉。

現在延後上市又充斥著許多消毒文只代表一件是,這次消費者覺醒了***怕了,

怕什麼呢?文中有提到做負面行銷效果很好,但是東窗事發後對品牌殺傷力最強,現在感覺就是如此。



抹黑對方的行銷手法雖然很常見,但那是攤販/店面在用的,甚至可以找黑道...

但大多數中小企業,都不會用這種抹黑對方的商業方法,更何況大公司,
甚至很多台灣人膲不起的大陸品牌,也不會用這種方法!

講簡單點,就算大陸本土手機品牌的行銷手法,都沒像三星那麼沒品。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My89p wrote:
第十九條(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行為)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 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 ..(內容很多)

第二十一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還很長)

以一個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我亦覺得這個事件要告贏三星,有相當之難度。

法律的嚴謹,是不容許大家望文生義、恣意解釋的。並非諸位看了法條好像有這個意思,法條就可以拿來使用。

十九條顯然是個反托拉斯條款,而二十一條則是個廣告不實條款,兩個條文要拿來對付三星,理論上都是不可以的,因為這兩個條文的立法目的,都與三星這次幹的事情無關。就算二十一條可以用,要證明三星幹了以上的事情,也不是那麼簡單的,證據證明力會涉及到證據如何採集的問題,駭客駭出來的證據在法庭上是否具有證明力,本身就是很大的問題!

要我說的話,三星這次幹的事情,全世界都公平交易法大概都拿三星沒皮條,因為全世界的立法者,都沒想過還有三星這招!

別笑...恐怕真的是這樣...

ProperGeezer wrote:
以一個法律專業人士的...(恕刪)


有個疑惑,就直接接在你這帖問好了~別介意

網友推的這篇,裡面引用了他之前寫的文章:
<分享> HTC. 被刻意抹黑的品牌.
雖然裡面引用了之前01上的評比文修圖一事,但當時已經有出面說明與道歉.
這是01犯的錯誤.

但該篇文章開宗明義寫到:
三星產品很強行銷撲天蓋地令人吃驚, . 倒是對HTC的印象,總結為:
1. 買HTC是因為要愛用國貨. 公司產品賣不好, 所以要國人多愛用國貨.
2. 王雪紅說這是: 中國人的品牌
3. 手機品質不穩, 故障率高.
4. HTC One S在台灣被換用舊一代CPU, 很沒品.
5. 台灣定價都比國外高, 沒誠意.

我不確定這是否就是他認為HTC被抹黑的地方?
又或這是不是與網友認為的相同?

ProperGeezer wrote:
以一個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我亦覺得這個事件要告贏三星,有相當之難度。

法律的嚴謹,是不容許大家望文生義、恣意解釋的。並非諸位看了法條好像有這個意思,法條就可以拿來使用。

十九條顯然是個反托拉斯條款,而二十一條則是個廣告不實條款,兩個條文要拿來對付三星,理論上都是不可以的,因為這兩個條文的立法目的,都與三星這次幹的事情無關。就算二十一條可以用,要證明三星幹了以上的事情,也不是那麼簡單的,證據證明力會涉及到證據如何採集的問題,駭客駭出來的證據在法庭上是否具有證明力,本身就是很大的問題!

要我說的話,三星這次幹的事情,全世界都公平交易法大概都拿三星沒皮條,因為全世界的立法者,都沒想過還有三星這招!

別笑...恐怕真的是這樣...




俗話說的好.......

水至清則無魚, 人至賤則無敵
看了這文章中引用到電腦阿達的臉書所回的文

我想似乎漏了電腦阿達臉書的最後一句:

"言盡於此,也希望大家不要再去問名單中的其他部落客或媒體,這件事沒有勝利者,謝謝。"



另外他有一篇對"one塞發票"也有一篇:
" http://www.kocpc.com.tw/archives/2543 "
" 其實這一篇明眼人看就知道這是篇KUSO反諷文,意在諷刺一些借題發揮的「有心人士」(大家可能會用工讀生來稱呼,但我覺得他們只是單純的品牌愛好者),相當有創意。不過我也蠻驚訝有些人是不懂幽默還是理解方式錯誤,反而把開板的罵了一頓…囧。 "


那篇坦白說我也真的沒仔細看,因為還真的就是KUSO文.
  • 3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