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o2000 wrote:
換新機就是只有機器換新的 這個部分廠商站得住腳 也是我的自身經驗
法律上的規範也是就是只有換新機
你要是怕它換整新的給你 這個部分在法律上面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這樣說好了
今天有個客戶買了一台新機 電池是壞的 遠傳拆了一盒拿裡面的電池給那個客戶
那這台機器應該還算是新機 可以更換給之後的消費者
這樣應該是很清楚了
請問你知道有下面這種方法嗎?
消費者當面拆新機,新機的配件歸廠商,消費者拿新機和原有配件。
這方法也沒占廠商的便宜,只是防止廠商拿整新機假冒新機,如果廠商真的是拿新機,那本來就是得拆一盒新的,只是把拆箱的過程和消費者一起見證。
你要怎麼證明你舉的例子,如果廠商有把換電池給先前消費者的過程錄影下來(並有拍到該新機的序號),那可以把該錄影播放給後來的消費者看,連同之後的錄影證明它沒被拿來當展示品,看後來的消費者願不願接受,但與其花這麼多時間證明那是新機(員工的時間就是薪水),不如直接另拿一盒新機拆給消費者。如果廠商無法舉證,有一句成語叫做"口說無憑",請問你對於"口說無憑"的事你都願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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