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就是告詐欺! 這樣公訴罪 你不用自己找
警察AND檢察官就會義務幫你找好了 不然等她傳訊來 又和解又要1~2個月了
只要提供電話 IP等一些資料 她敢不現形都難! 然後就哭哭啼啼說不要告我 嗚嗚嗚的了!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好像還可以順便提附民事求償! 如果你提告 她浪費你的時間金錢等 這些都是可以提起民事的
祝大大早日拿到自己該拿的!(自己也是奇摩賣家 不希望有人犯這種錯誤 拿危害到評價良好的賣家)! 加油唷
kiss85025 wrote:
什麼叫做在花蓮台東的...(恕刪)
住這邊的人就是有你們這些言論,害我們很難賣東西
本來要下標購買前就要多留意一些狀況,比如評價內容買賣何者居多
或是物品單價行情價或是賣方對物品的熟悉了解程度等等
而不是單以賣方住什麼地方來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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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查看到這種都看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