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indler wrote:
去年一名韓國的著名資...(恕刪)
不令人意外。想想01之前被三星怎麼威脅的。。。。。
Giovanni Romano wrote:
不知道現代人究竟是怎麼了,研究那堆阿哩不達究竟有何幫助
到底會幫你添增多少使用體驗感受.......(恕刪)
peterTG wrote:
1.我覺得,你的稅法要去修練一下。
如果是列入成本,進口那些稅零零總總加進去是直接反映在成本上,所以如果是依靠進貨,一次貨都會拉到一定數量,來降低每一個單品的成本單價。
至於如果是在台灣島內組裝販售,在銷售時還必須開立5%發票,這是逃不掉的,另外在台組裝的薪資可以視為固定成本,這個部分是無法隨著商品數量多寡而減少的,你說呢?
2.我也以為你是想談營所稅,不過我聽你在那講扣抵來扣抵去的,怎麼都覺得你是在談營業稅,不是嗎?
你去查一下營所稅的計算上,成本可不可以扣抵,你就知道了。
3.我覺得你對會計領域不熟,就不要一直講,這樣只會讓人覺得霧煞煞,有誤導他人之可能。...(恕刪)
Ramsa wrote:
所以不就是問你
台灣三星把手機進口進來,算不算是台灣三星的成本
既然是成本的話,那還會計入應繳的稅額內嗎?
"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
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
這句話不是我編的...你說呢?
另外,台灣三星的手機要銷售也是要開立 5% 的發票,這是逃不掉的(合法狀況下),
另外台灣三星因銷售服務人員的薪資可以視為固定成本,
這個部分是無法隨著商品數量多寡而減少的,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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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啊~~~你提這個要幹嘛?
你說的這些稅額成本之類的,台灣三星還不是都一樣?那只說台灣 hTC 是想表達?
至於員工薪資提列為成本,而減少企業應繳稅額
前面已有網兄說過了
但還是不得不說,難道hTC員工領了薪水,都跟你一樣全部往國外匯
然後就喝西北風過活嗎?
重要的是,你買三星的手機後,手機本身的獲利,還是到國外去
而買hTC的手機後,手機本身的獲利,還是留在國內(甚至hTC在全世界賣的手機獲利,都會回到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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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問,你真的是認真提出這樣的論點嗎?
Ramsa wrote:
"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
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
peterTG wrote:
所以我才問你:你真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