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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oul 請道歉,9/11收到道歉訊息,事情結束

從這串文看來..

他私訊的內容好像也沒甚麼錯阿?


恍惚飄渺 wrote:
我不會直接就提告,另外,告輸告贏沒結果都沒關係,我只是希望人跟人可以互相尊重


等有年紀了就會知道,這最後一句,是不太可能的;拜託別告我,我怕死。。

推倒胡 wrote:
請求權基礎都不懂,不...(恕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13/34296178/

請求權的基礎就是人格權受損
看來你不是很了解...
上面這篇是以打電話騷擾為案例,基本上我認為跟私訊是一樣的
回答的人是律師...
你要不要在了解一下請求權的基礎...
假設你提告後因為罪證不足對方獲得不起訴
對方要是反告你誣告,幾乎肯定可以勝訴
倒不用跟這種人浪費時間啦...

恍惚飄渺 wrote:
等你無緣無故,沒頭沒...(恕刪)


你有理就嗆回去!
來發這文
有什用?

他會道歉才有鬼咧!

推倒胡 wrote:
請求權基礎都不懂,不...(恕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13/34296178/

請求權的基礎就是人格權受損
看來你不是很了解...
上面這篇是以打電話騷擾為案例,基本上我認為跟私訊是一樣的
回答的人是律師...
你要不要在了解一下請求權的基礎...
告不告的成都沒關係,警察不理也沒關係,因為姐

姐朋友剛好有當警察的,我再請教他看看可以怎

做,因為


這是在恐嚇嗎?
這句話有令人心理感到懼怕
你姐認識警察就可以關說了嗎?

最近風頭很緊,請小心一點~
试试告我,告得成我赏你颗樱桃吃。

论坛发文告来告去只有看过台湾的最强大
换作是我这边,都不知道被OX几次了

ellio20101019 wrote:
真不懂看你剛剛的私訊...(恕刪)

綠油精點眼睛 wrote:
就直接去告,不用在這...(恕刪)


這個建議最忠肯!!
到底在寫什麼啊??看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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