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話錄音違法,行車紀錄器就不違法嗎!!!
滿街的行車紀錄器、監視器,這都不算妨害秘密!!!
不要跟我說那是在公共空間........
那我在公共空間講電話是不是一樣也應該可以通話錄音!!!
警察執法可以使用密錄器進行刑事蒐證,
而如果民眾使用密錄器就是妨礙秘密.......
很多違法器材允許販賣,卻不允許使用.....
例如偵信業者常用的針孔鏡頭都有核准字號而且允許販售,
但你買來用就是違法.......這是什麼法律!!!
在美國某些州就直接禁止販賣更不能使用
還有像以前反雷達測速器,可以販賣,卻不允許安裝使用,警方臨檢看到會沒收開單。
台灣一堆法條都在自相矛盾,
然後該修法的立委視而不見!!!
所以台灣是個蠻奇葩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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