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up wrote:
如題,我在中華續約...(恕刪)
讓我驚訝與訝異的是維修單上寫泡水
光泡水這2個字可以直接打臉神腦維修中心
第一次維修換螢幕導致氣密不合<這屬於維修後瑕疵(請版主據理力爭)
弟二次維修因為泡水若沒有前因就沒有後果
最好是寫存證信函到神腦跟消基會申訴
個人覺得這也可以去跟NCC申訴
只是這算小蝦米對抗大白鯊
恐龍法官有錢判贏沒錢判輸
但是消費者通常都嫌麻煩鼻子摸摸就算了
這樣也只是便宜到財團也讓財團食髓之味
2.因為樓主手機防水壞掉發現的太晚,可能這一個月來手機早就不斷慢慢的受潮...要是機板已發霉嚴重,那麼一般維修者當然會直接判斷是"人為泡水".但吊詭的是,如果之前維修沒破壞防水的話,防水手機還會進水/受潮的機會能有多高?若真的是防水手機還會很容易進水/受潮的話,樓主真的可以到各大手機討論板以自己的慘痛案例提醒大家有這種情形!! 反之,如果之前維修就已經破壞了防水功能,只不過現在才被發現的話,那當然是三星要負責吧. @_@a
3.就算真是"人損"好了.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防水手機到底在什麼情況/條件下會防水失效而變成人損,是泡水多長時間?水深多少公分?水壓多少?或是手機曾摔過邊框有肉眼較難立刻看出的變形? 總之請三星把條件開一開,醬大家才知道用手機時要注意什麼地方,萬一真出了問題要自費修才會服氣~
雖然樓主手機的防水失效發現得太晚,會有很多爭議....總之還是參考看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68&t=4773262&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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