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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待這個事件的應該有的角度。

timkuan wrote:









我不知道你講的是不是"NEW ONE活吞發票" (要是我一定這樣下新聞標語夠聳動)

一張發票能不能塞進手機,如果要拿這個當新聞報導攻擊HTC,就真的是當觀眾是笨蛋....
該不會真的有人看了新聞就以為那個縫真的是可以插進發票吧?

所以我前面講的這就是台灣新聞的素質...

...(恕刪)


是啊,這個發票的事情顯然也沒有戲劇張力,怎媒體就報導了?

戲劇張力、血腥,不都是您認定的標準?

加菲爾 wrote:
您真是天真的令人感到悲哀,顯然又是一個隨便看了內容就嘴砲的傢伙。

上週事件爆發後,一堆氣憤的網友就紛紛投書媒體,無一例外,石沈大海。我個人也投了至少四個媒體的fb,有的有回,有的沒。
有回覆的便很努力的解釋說第一時間就發現了01的這個事件,畢竟這邊本來就是他們重要的訊息來源。事情已經呈報主管,應該是一些同仁休假,所以ooxx,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恕刪)


你也可以來試擬一篇報導........看看這個事件要如何報導..
我講的是如何下筆和切入.

加菲爾 wrote:
是啊,這個發票的事情顯然也沒有戲劇張力,怎媒體就報導了?

戲劇張力、血腥,不都是您認定的標準?...(恕刪)


再來有後續嗎?

我前面就說了媒體只是上來找些不用花腦筋的資料來報導..

對他們來說"活吞發票"當然可以報一報.做個實驗.問問"專家"...得到的答案是不可能.

你平心而論,兩小時的新聞,你認為真的是新聞的有多少時間與內容?


benison868 wrote:
又一篇行銷天真寫手文...(恕刪)


謝謝妳,我在現在才知道原來三星和第四台的購物頻道一樣卑劣,因為我以為大人物的是不一樣的,對不起,我錯了

timkuan wrote:
三星的醜聞韓國都出書...(恕刪)


請問,那又有幾個人知道有這本書???




我只能說,多行不義必自斃,新聞不報那是新聞內部的事情,至少網路民眾還是有力量的

至於三星,能接受這事件的人那就繼續買這個牌子,大家都管不著,畢竟台灣這種人多的是~
bein0722 wrote:
請問,那又有幾個人知...(恕刪)


商周裡面有介紹過...

作者是一名檢察官退休的(不知有沒記錯),他以為他進三星是要做法律相關的事,誰知道是去收買檢察官,法官....
後來好像還過著躲藏的日子....

怎會沒人知道呢?

我承認現在對整本很厚的書有點排斥...
我想如果你是拍你買了這本書的照片而不是取網路的圖,會不會更好?
還是我看錯~你拍的真好.

只能說這些事情真的是沒什麼特別的...

timkuan wrote:
我想如果你是拍你買了這本書的照片而不是取網路的圖,會不會更好?
還是我看錯~你拍的真好....(恕刪)


我應該沒有講過我買過這本書喔~
既然你提到這本書,我將就把他放上來讓大家看看罷了~

至於行銷手法特不特別,也許你認為這很正常,但這是你的事情,
至於本人,我可不會容許有人賺了我的錢還拿我的錢來搞些見不得人的手法,
同樣這是我的事情~

話說回來,我也不曾買過他們家的產品,但這是指以前,以後除了本人,我也會一起推薦
身邊的人不買他們家的產品,反正,同樣價錢甚至稍低於他們家價錢的產品,用心做的廠商
多的是~~不難比較拉
bein0722 wrote:




請問,那又有幾個人知道有這本書???




我只能說,多行不義必自斃,新聞不報那是新聞內部的事情,至少網路民眾還是有力量的

至於三星,能接受這事件的人那就繼續買這個牌子,大家都管不著,畢竟台灣這種人多的是~...(恕刪)


早看過了。

加菲爾 wrote:
既然開始有人在寫『理...(恕刪)


下午看到加菲爾大大所發看待這個事件的應該有的角度文章,對於各方看法中有關媒體在這事件中表現,小弟有所感,分享一下小弟的"猜測"

記得前幾年有位中時報系的記者,因受不了業配人生而選擇離開,現在媒體有很多見不得人的地方,有興趣的民眾,或許可以從該前記者的文章中見到部分面象。為避免違反版規,這邊不做連結,看倌自行蒐尋"業配人生"!

部分鄉民對媒體不太敢報導三星事件有所怨言,究竟三星事件可不可以做為新聞報導的題材,個人認為絕對夠,否則,已在網路上傳了沸沸揚揚的題材,已有談話性節目(新聞龍捲風)探討過的題材,何以後來在數天之後,事件本身並沒有新增爆炸性的爆點,但其他的媒體卻陸陸續續跟進?真的沒有新聞性嗎?這些後續跟進報導的媒體,撰稿及採訪的記者或許是菜鳥,但採訪中心的長官呢?編輯台上的長官呢?他們都是剛進入媒體圈的菜鳥嗎?他們都沒有新聞判斷力嗎?我不相信,緃使媒體參差不齊,工作人員的操守不一,但今天任何一家報社與電視台裡,能待在編輯台上,基本的新聞素養絕對有!因此,個人認為,三星事件絕對具新聞性,否則,就不會有後續的新聞報導。

從受眾,從閱聽者的角度思考,個人與部分網有比較關心的是,為何這麼個引爆點起就具新聞性的題材,會如此不受媒體青睞?

有關我所謂"這麼個引爆點起就具新聞性的題材"說法,容我這麼說明,整個事件從4月1日TaiwanSamsungLeaks 引爆所謂台灣三星鵬泰驚人的騙術!及論壇打手事蹟話題,就是一個完整的新聞事件,這方面可從事後新聞龍捲風單單以這兩篇爆料就做了大半集的節目,且討論範疇幾乎不出這兩篇報導即可看出;同樣地,4月3日及4月4日的論壇監控及今天不爆料文章,也同樣讓龍捲風做了討論?不具新聞性嗎?為何事後引發更多人關注與討論?今天蘋果日報的報導有那麼多則新聞,有幾則引起事後大家持續討論呢?能引起事後許多人討論的話題不具新聞性?那什麼具新聞性呢?

但何以具新聞性的題材不受媒體青睞?

或許記者是太懶了,沒錯,這可能是原因之一;十個記者中,可能有八個懶的,但不可能全台灣的記者都是懶蟲!縱使現在媒體記者在社會上的評價與地位已大不如前,但今天台灣仍有許許多多敬業的記者,認真地付出與努力。

且從實務面探討, TaiwanSamsungLeaks從4月1日引爆事件以來,每一篇都足以做成完整的新聞,且隨著時間的推移,事件本身的爆點並沒有增加,唯一小小爆點的增加,不過4月5日三星對這事件發表相關聲明,讓媒體可以做到平衡報導的另一方說法而已。其實就事件的張力與新聞性來說,三星的聲明最大的新聞點僅間接承認有這麼回事。換言之, TaiwanSamsungLeaks的爆料文章,就新聞採訪角度來看,其內容的豐富性,完整性,爆炸性,衝突性都已完備;就記者的角度,把這些完整的素材加以消化吸收再採訪後撰稿報導,是件十分容易的事。對記者來說,這並不需要自己像瞎子摸象般,辛苦地去找題材,報稿單;這對再怎麼懶的記者來說,都是唾手可得的新聞題材(記者每天都有稿壓,一般來說每天都得"生"出三至四則以上的稿子,網路記者稿壓更大更多),怎可能放過桌子現有的成熟橘子而大老遠地跑到山裡頭採不知成不成熟(到了"採"了才知道)柳丁呢?

另外從新聞來源與平衡報導的角度來看,雖然TaiwanSamsungLeaks的資料取得方式或許是利用駭客手法,並非正規管道;但這影響的,可能僅僅是在法庭上具不具效力,跟新聞完全無關。類似的例子,這幾年來在國際間深受矚目,甚至也曾在國內掀起政治風暴的"維基解密"也是以駭客手法取得資料後再爆料,因此,縱使新聞來源的最源頭取得手段有爭議性,但這並不影響做為新聞題材的要件。甚至在許多報導中,我們看到的是記者的新聞來源,是像美國"水門案"一樣的"深喉嚨"角色一樣,是不能曝光的。

且相較於新聞來源出自"深喉嚨",或是媒體上常見的"相關人士""有關單位"透露等方式,媒體在報導三星事件時,絕對可以光明正大地說"依據TaiwanSamsungLeaks網路揭露...."絕對是有所本。正如同媒體報導"依據維基解密.....",讀者若會懷疑,最多只是網站爆料內容是否屬實,而不會懷疑是否是記者自己亂掰硬"生"出來的假新聞。記者不怕寫新聞(只要上班,長官天天要稿催稿),怕的是寫新聞後被迫扯入新聞事件中,因此,記者在報導時只會寫誰誰誰說,誰誰誰表示,而不是記者本人說,記者本人認為...,因此,就記者報導TaiwanSamsungLeaks爆料三星事件,會不會被利用是另一回事,但並不會把自己扯入其中,對記者來說,這並不是棘手的新聞題材。

而從平衡報導的角度來看,記者報導三星事件,一定要取得包括台灣三星,鵬泰及01對爆料內容的回應;但這些相關當事者不回應就不能報了嗎?絕對不是,在平衡報導的要求上,若相關當事者願意說明,媒體可以給以對等的篇幅做平衡報導最好,但對方若一句話都不說呢?實務上記者只要盡到"善盡查證之責"即可,換言之,在這事件,記者只要把相關爆料所指摘的內容,以面訪,電訪,甚至網路向三星,鵬泰及01查詢,對方願意說明即加以記載報導,對方不願說明,仍可在報導中以"三星,鵬泰及01對此事件不願回應"為文,達到平衡報導的目的。因此,記者要報導這事件真的不難,對懶記者來說,這也是相當容易上手的題材。

既然這事件對第一線採訪的記者來說,不是棘手的新聞,但為何不見報呢?正落入某大大所言,以下是小弟用"猜測"的!而小弟自行臆測的結果,媒體要報導這事件上,可能確實感受到很大的壓力。

在這事件,我暫不用"收買"兩個字,把三星與媒體間的互動關係簡單化,或許用"廣告壓力"來形容更接近事實。

一份報紙零售多少錢?一本雜誌零售多少錢?有沒有計算過成本呢?單單一份平日版的蘋果日報賣您10元/15元,扣除運輸上架等派報費用,所剩的零錢恐怕連空白的白報紙都不夠,更何況報社要養一大批記者,編輯去"生"出內容,還要斥資數億,甚至數十億元蓋廠房買印刷機?若從"生產成本"來看,一份報紙賣15元,恐怕入不敷出(不包括賣六合彩消息的"阿樂仔報");報老闆靠什麼養報社?靠什麼養一家人?就是靠廣告!

台灣的媒體發展,從最早的報禁時期,到之後報禁解除,有線電視開放,無線台增設,以及網路新媒體興起,媒體的經營可謂每況愈下;過去報禁時,就聯合,中時,中央等幾大報,每報三到四張,想登廣告?請提錢來講,廣告版面就這麼多,價格由報社開,甚至沒把報社的廣告AE或業務主任"按奶"好,有錢你不登不了廣告版面。

這時期的媒體與記者,可是"大"到"了不得"!報社可以大聲地說"文人報導",可以高談理想與信仰,記者可以大聲地說報社"業採分離",業務部與採訪編輯部各自獨立運作。這時期報老闆比有錢的企業主更強勢,講難聽點,業務上門要求你刊廣告是看得起你,不賞臉,明天叫記者寫新聞修理,事後滿身是傷企業還是得笑臉迎人,捧著更多的錢給報老闆,至於廣告見不見報已不重要,攻擊企業的新聞不見報即可。

但這幾十年來,台灣媒體爆炸性的成長,廣告版面已不是稀有的資源,尤其是網路媒體的興起,閱聽人習慣的改變,廣告版面幾乎已成為吃到飽餐廳中的無料冷飲,要多少有多少,這已使得媒體經營者與企業間的關係主客易位; 正因媒體經營環境丕變,媒體為了搶食廣告大餅(其實這餅已隨著台灣經濟成長趨緩而有變小之虞),只好委身求全。媒體"業採分離"不見了,取而代之的先是"業採合一" (記者也要揹負廣告或業務壓力),到了現在,更多媒體的採訪編輯部實質已淪為廣告業務部旗下的新聞部門,講誇張一點,採訪編輯部所產出的新聞,是在配合業務單位需求,為廣告企業主量身訂製的服務性新聞!

或許有人會認為小弟的"猜測"太誇張,當然,與廣告主無關痛癢的新聞,業務部與廣告主理都不理,編輯部擁有絕對的"新聞自由",但只要涉及廣告主有關,對不起,一切以業務導向,一切向前看,不要說是記者,編輯,甚至是連更高層的主管,都得配合業務。


真的嗎?舉個例子說來,過去不要說企業主媒體經營者,就連想見報社的總編輯,副總編輯,採訪主任也都不見得找得著,現在,多少總編輯,甚至是社長淪為活動看板,為了廣告或業務,只得走出辦公聽從業務單位出席廣告主的活動擔任代言人?連總編輯,社長都下海了,第一線的記者算哪根蔥膽敢造次?

拉里拉雜講了那麼多,針對這次媒體不太敢報導三星黑暗行銷事件,套用電影<九品芝麻官>(是這部嗎?不好意思,周爺類似的電影好像不少,有點搞混了)的劇情,小弟"斗膽假設"相關當事者在這事件中若不是收買媒體(由公關單找找跑線的記者/編輯吃飯聊天,送送小禮物及車馬費,或是由企業高層親自"拜訪"總編,甚至社長等主事者),就可能是直接找各媒體的業務主管"曉以大義"(犯不著挑明著說要"抽廣告",只要禮貌性向媒體暗示,值此多事之秋,公司高層不排除對年度廣告預告預算與安排做通盤性考量),相信多數媒體自會"迷途知返"。

在這種小弟"假設"的情況下,任憑第一線記者發稿再怎麼認真,報導再怎麼詳實,結果都是一樣的,上頭的長官會告訴記者"請再查證更清楚"或"嗯,難得的好新聞,請再多切幾個角度做更完整的報導",稿子自然就被壓下來了!

因此,對於這次媒體不太敢報導三星暗黑行銷事件,小弟斗膽的假設"媒體沒被收買",因根本還不需要動用到"收買"的手段,甚至對企業主來說是連"收買"的價值都沒有!只要企業隨便使個眼色,媒體業務主管腿就發軟,回公司立即召來總編輯開會~~~~~

呵呵呵,以上純屬小弟的假設,希望不會被刪!

假設小弟的"斗膽假設"屬實,那被企業主以不當行銷手法愚弄的消費者或民眾當如何自處呢?就默默任人宰割嗎?

講真的,現階段廣告主與媒體間的主客關係應很難撼動,特別是像電信業者(包括系統,手機....)及房地產等廣告大戶,幾乎是各家媒體的得罪不起奶媽,讀者不過是媒體拿來算閱讀率,收視率而做為計價單位的工具;但弱勢的民眾也不必那麼無助,其實像現在這陣子大家在網路上持續討論這事件,不是慢慢見到了媒體陸續跟進報導了嗎?

只要大家願意堅持下去,持續透過網路,甚至是其他更受矚目的方式發聲,有時媒體想裝聾也裝不得~~~~話不能多說,多說又被砍文了!呵呵呵!

不好意思,小弟知道01版規中,射後不理也是刪文的要件之一,但因小弟日內得到對岸當好長一段時間的台流,可能變射後不理,對於一些要幹譙或嘲譏的,小弟可能都沒有時間上來回應,但要幹要譙都是你們的權利,小弟笑駡隨人,呵呵呵!(文章若有錯別字也請包涵)

tcwin wrote:
下午看到加菲爾大大所...(恕刪)



感謝您的認真回復。

你說了一大堆,其實就是解釋你最後的結論的正確性。
事實上,身為資訊爆炸時代的我們,已經無需太過深度的頗析就可以乾脆地得出結論,就是『廣告壓力』,就是『錢』的問題。


這也是我們務必要在這事情立刻且用力的發生的緣故。

媒體,可說是我們對抗財團的少數武器之一。
倘若媒體可以如此廉價給買通,爾後,我們的後代遇到類似問題怎辦?
全台新聞媒體全數失聰,那怎辦?

切切不可習以為常,切切不可無切身之痛而無所謂,務必奮起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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