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his wrote:
從樓主敘述看來,實際上已經被退貨。
也就是三星從沒賣出這支手機,然後損失一個贈品。
三星只是想息事寧人吧,
因為從外表看起來就是:三星好小氣,手機賣出贈品也要追回。
說息事寧人可能不太恰當...應該是說三星根本沒有那個立場要回贈品
畢竟整件事情如果是真的...那錯根本就不在樓主
試想..有哪個一般消費者可以買了三個月還能退貨的??
在台灣這種事情根本就不可能發生
其實整件事情的點就在於收購二手機的通訊行以及三星自己
樓主已經明白表示整件事情經過了..
三星應該是要去追查手機的二手商退貨的賺差價的行為..
而不是針對老實的消費者來索回贈品..
畢竟他是真的有買..且他是用二手價賣給通訊行
如果三星今天執意要追回贈品..那樓主大可主張三星必須退回買賣價差..就當整個交易完全沒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