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yen wrote:死腦筋你 你去電信...(恕刪) sunyan12 wrote:你自己攪混亂了,請...(恕刪) byron17 wrote:電信商絕對不會賺,...(恕刪) 續約購機N7退款7990~26900都合理?不曉得這三位大大是否明白為何我算的方式才是正確的?
Gary2013 wrote:續約購機N7退款7990...(恕刪) 昨天找了資料,才知道台灣有洗門號,洗手機的事,還合法!!!!!!!!!!美國及香港,中國為什麼没有洗門號,洗手機的事????而且大部份台灣人還認為洗門號,洗手機的事正常!!!!!還公開買賣洗了的手機......所以不要問為什麼美國的消費者受保護 ,美國也有數十萬部簽合約 NOTE 7 手機的!!!!要問一問你尊重合約嗎?????
sunyan12 wrote:昨天找了資料,才知...(恕刪) 電信商自己都不尊重合約如果手機真的那麼重要那我去解約,是不是退手機給電信商就好?為什麼是要賠錢?建立在這個前提下手機早就已經跟電信商毫無關係了這也是為什麼在台灣,手機跟合約是分開看待的關係在台灣合約有合約自己的價值合約價值早就「模組化」了,不管什麼手機,都是一樣的操作方式這個你去手機王查價會更明白假設某A合約可以讓10000元的手機折價6000元那通常6000元的手機就會變成0元機跟手機本身的價值,一點關係都沒有...等等...這在台灣是常識吧?所以你不是台灣人,那你是哪國人???
dynalin wrote:4.抵制三星,別鬧了,你只會讓三星看不起你。上次的滅頂事件。林鳳營做個促銷,大家還不是去買。不是我看衰台灣,臺灣的民族性跟本不團結。哈韓族這麼多,隨便一個韓星在看個新手機,又一堆人去買了。政府帶頭抵制,最好小英這麼有GUTS啦! 雖然我沒買,但真的看不太下去,好事多如果有高單價 三星產品,還蠻想去秒買秒退的~ 順便弄個髒髒的再退回去讓他們退出台灣市場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