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sd wrote:
沒錯...還不如當初...(恕刪)
同意+1
從消費心理學來看,消費者買東西,除了東西本身品質跟喜好外,最重要的就是「愉快的購買經驗」.
像為什麼有些人就是喜歡到百貨公司買東西,就是可以盡情window shopping,享受一個愉快購買經驗。
今天,note3確實不錯,也打動很多人的心,差就差在說送1萬元的尊爵禮,結果揭曉卻是有些平常就
免費的APP。其實有多送的本來就好的,只是官方大打廣告,卻和消費者的預期心理有落差,已經踩到愉快/不愉快的購買經驗的界線。能接受的,即使失望還是會買,不能接受的,很容易招致反感退貨。
我只能說,官方太模稜兩可的作法,真的比不上SE/LG直接講明送什麼,繳了1千元訂金,還要消費者自己花時間去做退貨的動作。這究竟是什麼老大心態? 其實不就是一隻手機,只送電池沒送座充和皮套,手機2萬4都買了,真的會介意再花2千元去買這些嗎? 不會的。只是,一種購買慾望被剝奪了。自己是在做行銷企劃的,將品質普普的東西順利賣出去,那就是好行銷。NOTE3這麼好,卻因為這種行銷方式,讓很多人直接退訂,甚至不少人還在考慮退訂,真的想不透這種行銷模式,真心以為...無話可說了!!結論,我也是退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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