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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ProperGeezer wrote:
雖然我在國內已經超過十年沒有職業,但是還是奉勸您別瞎猜。具體哪個案件容易贏,這是要看過實際的所有細節,才有辦法判斷的,我現在給你任何答案,都沒有意義。

然而,簡單說,如果要以爆料的那些內容來當證據,恐怕這些內容未必是合法證據,到了我國法院直接法官不採用的機率並不低。所以粗略來說,我認為三星未必會輸。

但我要聲明:我並不同意你關於正面宣傳與負面攻擊的立場,你使用的是只要法律沒有說不可以,我就可以幹這種邏輯,是很典型的Legal Formailism式想法,但這個學派問題其實很多。你不妨使用Hans Kelsen的Pure Legal Theory思維,認為法律與道德本身雖然有關連性,但是規範價值體系不同。簡單說,法律是法律,違法要被處罰,除此之外,法律不保證一個人幹的事情就道德,如果幹了不道德的事情而遭到公幹,這是道德責罰的問題,與法律無關。

Kelsen的意思是告訴你:你可以幹一件不道德但合法的事情,法律拿你沒皮條,對!但是你被社會公幹到炸掉,那也是你活該,你沒有什麼法律的權利可以主張!.(恕刪)


學派我不懂,但是我想:"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當大家說01,三星,鵬泰做的太超過...但這標準與公幹的程度應該有什麼界限與停止的?

罪魁禍首是三星和鵬泰,只是因為01是平台跑不掉.

而01不可能在兩者未有任何具體的說法前表達太多的說明吧?
這是我認為01一直無法具體回應的原因.
因為如果說他講除了廣告費用以外的而沒具體證明,會不會反被三星控告?

我認為對HTC未必有利是指過程中.
前面提到假設HTC提告,就得提出哪些是被刻意抹黑的事情.
但前提是"確實那些是沒有發生的事"....
以NEW ONE有沒縫...除非宏達確定都沒有,否則一渲染後,反而這問題就變成更矚目的焦點.

這也是我本來是希望HTC提告,但想想好像也不太對...
就如同網友說媒體都不敢報,是被三星收買..
但是真的報了以後,對HTC真的好嗎?


Dkin wrote:
雞同鴨講?
問你東,你掰西,?

不要以為想法跟大眾不同就自以為很正確,看你從頭戰到尾的回文
覺得大家根本在浪費時間,你要回文就別拐彎

負面攻擊跟正面引導是一樣的????


大家不需要跟樓主浪費時間了,沉文↓↓↓..(恕刪)


你講的正面引導若是和我最先寫的意思不同,當然是雞同鴨講.

我講的是新聞廣告化的正面引導,你講的是廣告.

商品行銷買廣告時段做廣告當然沒錯,那新聞時段廣告化有沒有錯?

我幾時拐彎抹角??

我講的是透過新聞廣告化的正面引導手法和負面攻擊是一樣不可取.
timkuan wrote:
打的地點不對....我前面說過了....在這打爛了01,三星一樣不痛不癢.....


對三星不痛不癢?
如果是十年二十年前說這樣的話,OK同意,但現在說這樣的話之前,請先看看toyota在北美的油門踏板事件,看它對toyota全球造成多大營收影響

電視上常有詐騙集團和車手被抓的新聞。當詐騙集團被警方破獲時,是連車手都一起抓起來。要當車手雖然錢大多只是過一手非入它的口袋,但當人家車手還是要付出代價,一個年紀青青涉世未深的人因此背負前科坐牢,那也是沒辦法的事,老話一句,自做孽不可活
tw476808 wrote:
了解,還好我只是個小公務員,沒有那麼複雜.....法律真的很累人...但是不懂又會吃虧..哈哈..

與歐洲國家相比,我國的法律已經設計到儘量不要讓不懂法律的人吃虧了!當然不可能100%,但與歐洲國家比的話,已經很好了。英國法律尤其是歐洲第一糟糕,不懂簡直就是找死到了家...

離題了...哈!

回到主題:小弟個人是認為Mobile01不單純是在商言商的問題,在行政法理論上,有些契約如果有公法性質的時候,也不可以單純當作商務契約處理的(當然Mobile01顯然不屬這類)。這樣的行政法理論主要的根據,就是當某些商務行為已經有公共價值的時候,單純在商言商,把整個社會成本一起賠上,這是不公平的事情!

再舉一個例子,最經典的行政契約例子,請大家想想,我國政府手上也有不少企業,如果台電、北捷等等都跟國民在商言商,那會有多恐怖?為什麼台電不可以在商言商?並不是因為台電是政府的,所以台電不可以在商言商,而是因為台電要是在商言商,舉國社會成本太高!

醫療行業也是一樣,開醫院說穿了也是做生意,如果醫生在商言商,我們還要命嗎?

媒體是否可以在商言商,這雖然不是公法契約的範疇,但是確實很值得商榷!因為媒體在社會的影響力非同小可,如果我們放任他們在商言商,舉國的社會成本誰來負擔?

豬年...豬頭啊... wrote:
對三星不痛不癢?
如果是十年二十年前說這樣的話,OK同意,但現在說這樣的話之前,請先看看toyota在北美的油門踏板事件,看它對toyota全球造成多大營收影響

電視上常有詐騙集團和車手被抓的新聞。當詐騙集團被警方破獲時,是連車手都一起抓起來。要當車手雖然錢大多只是過一手非入它的口袋,但當人家車手還是要付出代價,一個年紀青青涉世未深的人因此背負前科坐牢,那也是沒辦法的事,老話一句,自做孽不可活...(恕刪)


那最後會不會變成:01抹黑HTC?

當車手本來就是共犯..我也沒過這個事件和01無關.

但是當詐騙集團已經知道時,反而是車手被痛歐,主嫌逍遙中?
ProperGeezer wrote:

再舉一個例子,最經典的行政契約例子,請大家想想,我國政府手上也有不少企業,如果台電、北捷等等都跟國民在商言商,那會有多恐怖?為什麼台電不可以在商言商?並不是因為台電是政府的,所以台電不可以在商言商,而是因為台電要是在商言商,舉國社會成本太高!
醫療行業也是一樣,開醫院說穿了也是做生意,如果醫生在商言商,我們還要命嗎?...(恕刪)


題外話:
所以前些日子有媒體評論員說台電要民營化...我是反對公共事業民營化..
因為那個真是會發生"在商言商"..

醫療行業.....只是我們用健保卡感覺不是很明顯...
timkuan wrote:
題外話....可是我還真的這樣認為.
只是我們用健保卡感覺不是很明顯...

島內的臺灣人最大的問題,就是用想像的去想像「先進」國家!英國先進?哈...

我只能說,根據國際評鑑,中華民國健保醫療品質世界第二,世界第一是歐洲迷你小國。

你要覺得我們的醫院很在商言商的話,建議你來倫敦住個一年半載...

英國健保只要你不死,他們的任務就完成了啦!剩下的,給錢!

所以,旅外後,我特別愛國。

明天要上班,英國已經凌晨一點了,先睡。掰!
brex wrote:
Google 是個商業營利的公司吧..
你要出現在search上, 要就花大錢買廣告, 要不就想辦法提高自己的page rank..
Google並不會因為你付錢買廣告就自動把你page rank提高.. 降低你對手的page rank..
且Google如果發現如果你有使用不當手段來提高自己的page rank, 一定會把妳打入search的最後頁..

(當然google search有沒有特別處理對手的產品就....... )


你如果買過google廣告,你會發現你要你的關鍵字越容易出現,要付越多的錢.....

應該是說同樣的字,你出的價越高越容易出現....
ProperGeezer wrote:
島內的臺灣人最大的問...(恕刪)


你大概誤會我的意思了...

舉例來說,我做一次根管治療去五次牙科.
照理講是蓋一次健保章(以前紙卡時)
但是我每次都被蓋章,因為醫生會"幫我"做一下其他治療..

在國外就醫如果我沒誤解,很多費用就是直接要你自己支付.
我們的是有時"健保幫我們付了額外的費用".....
這可能是台灣健保會虧損的原因之一...

我相信旅外時才會發現台灣的好...

晚安

世界的轉度 wrote:
老實說htc要在tvbs上怎麼打廣告是他家的事
就像三星的寫手要怎麼歌功頌德三星手機是隻神機一樣
都是他家的事

但不要假裝消費者抹黑亂版
並不是每個人都不會參考網上的資訊

01是商業網站,ok
大大方方出來承認
為什麼不敢?


歌頌自己的產品,我個人覺得沒啥不好,全功能一開始只有官方最了解,

由官方派人來介紹功能,能讓消費者知道這是不是自己所要的產品,

但抹黑造謠就不必了,只會讓人對那品牌反感,

01不是不能作商業網站,他本來就是個商業網站,但我想大家都希望01是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網站。

之前只會來01,現在不只上01了........

個人不希望01關站啦,不想歐帝斯大神失業,他的文章值得一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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