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NewSoul 請道歉,9/11收到道歉訊息,事情結束

你要貼FB貼錯了?
恍惚飄渺 wrote:
我不會直接就提告,另...(恕刪)

絕情谷底有情人

wrote:
公開po文跟私訊不同...(恕刪)

大大您還真內行
一堆人還以為可以為所欲言呢?還談到誣告了...
看在我眼裡...真的想告,應該可以賺不少...

要告哪一條阿? 到時候答辯重心會放在文章蠢不蠢上面嗎?
我是覺得
他不會道歉 你也不會告 就像夢一場
姐姐朋友當警察耶 好厲害喔 好害怕喔 @@
既然是私信,就不是公然毀謗啦,而且,訊息寫的是蠢文章,是覺得文章內容可笑,似乎不該算是人身攻擊
我覺得 NewSoul 還算有禮貌的啊...
而且是說蠢文章也不是說樓主蠢...

這樣是要告什麼? 浪費國家資源....
此樓趣味性甚濃, 早上真讓人精神一振

支持樓主提告, 那真係很大的侮辱, 但記緊緊密回報所有的細節. 花生我已經準備好了 XD
小草莓很脆弱的,禁不起外頭一點風雨打擊的.請待在自個兒的溫室,免得招受日照雨淋.

altar0812 wrote:
姐姐朋友當警察耶(恕刪)


警察?

沒黨証是要告什麼啦

如果我是當事人

我就你說別人"沒頭沒腦"我反而看到這篇文章會想告你公然侮辱(我是人都有一顆頭跟一個腦袋瓜

不想鬧大

置頂而已啦

在加一條恐嚇

如果你有車輪黨黨証或是有力人士我覺得還有可能成功

警察?幾線阿
私人信件內容沒有恐嚇你能告他什麼
公然侮辱的重點在"公然"好嗎?

不過樓主未經作者同意公開私人信件反而比較有法律問題吧
你要不要先問問你偉大的"警察"朋友看這個部份怎麼處理
  • 3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