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7

人可以選擇自己要相信什麼,但真相只有一個,就是我現在要說的


chiang wrote:
口碑行銷公司無孔不入,也不必只罵三星,老實說現在檯面上那一家公司沒有請口碑行銷公司?前一陣子華擎也發生類似的事件,三星運氣差了點,如果他是台灣企業,那這次應該會安全過關,不過三星的戰鬥力真的超強,我們不只一次的抓到三星在討論區進行活動,也透過01的廣告代理商轉達請對方不要來01作這種操作,得到的回應是很有禮貌,但是對方仍然在檯面下持續奮戰,對工作如此執著的精神倒是值得敬佩的。


職棒版
職棒假球無孔不入,也不必只罵米迪亞暴龍,

老實說現在檯面上那一家球團沒有打打假球?

前一陣子芝加哥黑襪也發生類似的事件,

米迪亞暴龍運氣差了點,如果他是外國球團,

那這次應該會安全過關,不過米迪亞暴龍的戰鬥力真的超強,

我們不只一次的抓到米迪亞暴龍在休息區進行活動,

也透過中華職棒的工作人員轉達請對方不要來中華職棒作這種操作,

得到的回應是很有禮貌,但是對方仍然在檯面下持續奮戰,

對工作如此執著的精神倒是值得敬佩的。

100年 wrote:
01走到今天你也許認...(恕刪)


說得好~

01靠網友分享起家,

現在翅膀硬了就不在乎網友只在乎利益了~

從技術性拍照、改圖、買手機...

是01自己做得讓人懷疑,

不是大家沒事找事做,

這麼晚才發澄清文,

內容又在幫三星除罪,

實在看不出來01有想要改善風氣的意願。



看完之後,刪文標準請統一,很難讓人心服口服。

說不偏坦任何一方,可是各版管理員的認定也不一樣。
有些美麗 要用時間來收錄 有些美麗 只能用瞬間來抓住 我想裝滿相機的 不再只是美麗的構圖 還有美麗的意圖 讓美麗 有了完整地圖
芬尤爾 wrote:
哈哈......看了...(恕刪)

(MissX在你背後 她非常的火)是像這樣的嗎?(超愛演)
其實我沒有很生氣耶...
我只是覺得講再多都會有人不相信
那...喜歡就留下
不喜歡就走人吧!
不就是這樣嗎?

我會這麼堅持相信一個人必然有我的道理
至於別人接不接受那就不關我的事啦

chiang wrote:
每天都有熱心的網友要...(恕刪)


我相信您,只是前陣子的事件回應得比較慢點。

網路任何人都有,有理性的,有偏激的,不過只要回複合理性,我相信理性網友會支持的。

給與一個。
理性勝於感性的原因在於「理性」看得出現實,「感性」卻能袜掉事實。
真相只有一個,但個人覺得不是蔣大說的...


如果真要自清,在問題爆發後就要第一時間止血避嫌,為何拖到風波過了才po個消毒文?


我很想選擇相信,但M01表現得態度和蔣大說的內容出入過大,sorry
咖啡加紅茶 wrote:
這是人家商業機密,為什麼要亮給你看?
亮出來只是讓更多人借提發揮而已...
哪家公司會把採購金額亮出來給不相干的人看?

都事發這麼多天了,還不知道問題所在嗎?

你買手機會去3C店買、會去通訊行買、會網拍買、會到大賣場買
但...你會跑去一個沒賣手機的地方買手機嗎?
鵬泰是公關公司,不是賣手機的地方阿老闆
鵬泰就是因為沒有賣手機,所以才會打核簽單讓他去跟指定通路商拿貨

要是沒有關係,會有人這樣拿貨的嗎?
要是沒有關係,人家會給你優待價嗎?
而且優待的理由是什麼,靠 "勞務報酬" 這哪招阿....
Chiang:前一陣子華擎也發生類似的事件,三星運氣差了點,如果他是台灣企業,那這次應該會安全過關...

蔣大,您錯了,在台灣只有對錯,沒有國界,三星手機在台灣賣得那麼好,就是證明,我們從來不否定三星手機的品質,但是如您所言,一切都是報應
沒有看過一家世界級大企業,去抹黑一家小他百倍的公司,感覺上好像整個韓國,要搞一家HTC一樣,才會讓人
那麼不爽.
蔣大,您說的對,台灣的媒體真的很糟糕,我己多年不看新聞,我相信您的澄清,也希望,您能儘力維護一個乾淨的發言空間,謝謝
"三星運氣差了點""對工作如此執著的精神倒是值得敬佩的。"聽您講似乎三星的黑暗行銷手法很值得推崇一樣
基本上三星的行為早已經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的違法行為,對於違反法律的行銷手法實在不足以值得推崇及學習:

1公平交易法第21條禁止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的規定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32&docid=167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2.公平交易法第22條(營業誹謗之禁止)
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 業信譽之不實情事。

3.公平交易法第24條禁止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的規定
以損害競爭對手為目的,阻礙公平競爭之行為
如:(1)不當比較廣告:比較廣告中,對他事業之比較項目為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67&docid=266


詐騙集團也是每日每夜努力的契而不捨詐騙人不斷想新的詐騙手法,不知道蔣先生是不是也會覺得直得推崇??
就算不講道德問題連法律都不合法~不是運氣差不差的問題,是違反法律的行銷方式根本不該做

最近幾天另一個新聞案例:
由藝人小S代言的「維娜斯」塑身衣與隋棠代言的「瑪麗蓮」塑身衣,日前因「推推指」商標之爭鬧上法院,事件尚未落幕,台北地檢署又查出維娜斯找行銷公司,在網路張貼穿瑪麗蓮「會癢癢」等負面評價,昨依加重誹謗罪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起訴維娜斯負責人葉怡伶及職員張瑞蘭。
Haily wrote:
我如果把這篇文章不相信的人通通都標示為別站來的工讀生! 反正這就是目前最流行的工讀生大決!
偏偏就是有鍵盤工讀生不斷的質疑所有的事情, 不相信站長說的一切. 可是身體卻很誠實的回來01留言....(恕刪)


Haily哥說的真好!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 18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