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

這個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

206oohougi206 wrote:
宿便型肥胖是專有名詞...(恕刪)


你真的不理性阿!!
也真的人身攻擊了
也許是過敏性肥胖呢?
都有可以能吧!!!
timkuan wrote:


我從未說過HTC打"廣告"不對..


關於第一段,我認為非常有爭議。
為何?當蘋果要發表新iphone時的前幾天新聞就已經在打預告,發表後的當天甚至兩三天後依然在大幅報導。
而三星的Galaxy兩大旗艦機亦是如此。
這樣不算是置入性行銷?
此外,大大其實可以仔細看文章或是翻翻舊文章,滿多人僅抓王雪紅董事長說過的話不停攻擊hTC不是國貨粉絲看到後當然會護航。
我舉例好了。
工讀生:看看王雪紅董事長說什麼?這樣還自稱國貨?
h粉:在臺灣設廠在臺灣製造並且給臺灣人工作這不算國貨嗎?

有沒有看到?這樣有沒有在引導h粉說買hTC愛國貨的言論。




hTC在臺灣設廠並且是MIT當然是國貨。

其實這也沒什麼好吵的,
像是01這種平台,
大多以廣告收入來維持網站,
但廣告效應,主要還是要網站的流量,
也是瀏覽人數的多寡,
如果真的很多人覺得01已經失去公信力,
又或者讓你這麼討厭了,
哪大多數人可以選擇不再來瀏覽,
我想這就是最直接的方式了!

最後,手機業者要在01做什麼花樣,
如果已經失去公信力,又或者早就沒人想看了,
哪到最後根本也起不了什麼作用..

至於手機業者之間的問題,
如果雙方有什麼問題,公司自然會去提告,
我想這也跟大多網友扯不太上關西 ..

至於TVBS的問題,我想也大同小異,
以現在台灣24小時的新聞台就好幾台,
更別說有幾台在特定時間才撥的新聞,
我想很多人如果看到HTC的廣告多到討厭,
我想自然就會去選擇其他頻道..
Tenarjoodie wrote:
接受負面手法跟實際去做是兩回事,教導自己小孩別去做就沒事了。
法律是道德可以允許的最低標準,
只要在法律容許範圍內,別人要怎麼做我們實在管不着,
若是法律容許範圍之外,我想輪不到鄉民來po文,
大廠的法律部門一定就先有動作的。

以一個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來說,法律戰不是您想像的那麼簡單,如果是,地球上還有什麼冤屈?

要玩法律戰,跟打仗是一樣的,各種成本都要估算過。而我敢告訴各位,這年頭有本事在法律戰上能與三星較量的企業並不多,不要以為法律戰就是到法院遞個狀子,剩下的就靠包青天!

在歐洲的法律圈中,擁有歐洲任何一國律師執照的台灣人少得可憐,但諸位可知,韓國人有多少?單單從韓國人刻意培養他們國民在歐洲國家與美國拿律師執照的數量來看,我國就等著被人家揍翻!這是不是事實,不要聽小弟一個人說,打聽一下就知道,不難的!

三星可以在歐盟抓耙子,其實反映的是韓國人比我們懂歐盟法律,比我們更清楚Article101 TFEU要怎麼玩!小弟講句難聽話,要是郭董出事前來倫敦徵詢小弟的意見,小弟一樣叫他抓耙子!為什麼?因為這個條文就是要這樣玩!你不這樣玩,就等著人家玩你!

歐洲國家的法律比起我國,技術性更高且更罔顧實質正義,你不懂法律基本上在歐洲就是自己找死。要玩法律戰?我真懷疑HTC準備好了沒有!

timkuan wrote:三星寫了一個沒有什麼內容的公告,大家也是窮追猛打.那01出來說明,大家希望看到01說些什麼?他如果說他和鵬泰只是收了他們的廣告費,而有時有些討論受到鵬泰要求希望處理..這樣大家能接受嗎?還是會再問那你01收了鵬泰多少錢?為了這一點錢就出賣信用,出賣台灣,出賣....要不要把所收的費用列出來?要不要把錢都捐給公益團體?要不要.......?一個商業論壇沒有會員就沒有流量,沒有流量就沒有廣告.沒有廣告就沒有收入.同樣的很多人要01做到公平做到....問題是要如何能夠讓會員增加創造流量?不就得靠廠商提供產品測試?比市場或是市面上更早拿到的機器來吸引會員瀏覽討論?那既然廠商提供產品測試可以寫一堆批評的嗎?如果寫了一推批評的測試,還會有廣告嗎?同樣的,當廣告主要求做一些處理時要不要處理?一樣的,查查廣告主協會(不知有沒記錯),是不是也曾經用抽廣告來和媒體"談"?這有什麼特別?


今天三星被鄉民窮追猛打,不是他在媒體上做置入行銷和PR,而是他做這兩件事的手法,以台灣人的價值和道德關點來看是惡值不被接受的。抹黑在台灣選舉中已被深惡痛絕,今天被窮追猛打,是三星自己造成的,不了解台灣社會民情的普世價值觀,並非什麼H粉造成的,只能說自做孽不可活。



NAVY CROSS wrote:
粗俗無文如李衛向來就是我的本色,總強於心有山川之險,胸有城府之嚴者。...(恕刪)


既然可以講這樣的話,那前面那種講法就可以省略...

我也是很粗俗的,但在公開場所我會有所節制.

這也算是道德的一種...

畢竟你的講法對看到的人也是一種不尊重.

ProperGeezer wrote:
以一個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來說,法律戰不是您想像的那麼簡單,如果是,地球上還有什麼冤屈?

要玩法律戰,跟打仗是一樣的,各種成本都要估算過。而我敢告訴各位,這年頭有本事在法律戰上能與三星較量的企業並不多,不要以為法律戰就是到法院遞個狀子,剩下的就靠包青天!

在歐洲的法律圈中,擁有歐洲任何一國律師執照的台灣人少得可憐,但諸位可知,韓國人有多少?單單從韓國人刻意培養他們國民在歐洲國家與美國拿律師執照的數量來看,我國就等著被人家揍翻!這是不是事實,不要聽小弟一個人說,打聽一下就知道,不難的!

三星可以在歐盟抓耙子,其實反映的是韓國人比我們懂歐盟法律,比我們更清楚Article101 TFEU要怎麼玩!小弟講句難聽話,要是郭董出事前來倫敦徵詢小弟的意見,小弟一樣叫他抓耙子!為什麼?因為這個條文就是要這樣玩!你不這樣玩,就等著人家玩你!

歐洲國家的法律比起我國,技術性更高且更罔顧實質正義,你不懂法律基本上在歐洲就是自己找死。要玩法律戰?我真懷疑HTC準備好了沒有!...(恕刪)


你講的十分認同...

可是在台灣發生的,還是要按照台灣法律吧?

舉例來說,如果像是這件事,HTC不提告,在國外遇到三星,他一樣是不會手軟的吧?

但是這件事,我個人另個想法,如果HTC真的提告,未必有利(可能傷更大),你的看法呢?

timkuan wrote:
這個01本來就是商業形態論壇......(恕刪)



Google 是個商業營利的公司吧..
你要出現在search上, 要就花大錢買廣告, 要不就想辦法提高自己的page rank..
Google並不會因為你付錢買廣告就自動把你page rank提高.. 降低你對手的page rank..
且Google如果發現如果你有使用不當手段來提高自己的page rank, 一定會把妳打入search的最後頁..

(當然google search有沒有特別處理對手的產品就....... )
論壇管理單位收人好處
使詐耍心機小手段..才令人不齒
公信力蕩然無存
以後論壇管理員工所寫使用心得誰信?
不要糟蹋自己多年心血

豬年...豬頭啊... wrote:
今天三星被鄉民窮追猛打,不是他在媒體上做置入行銷和PR,而是他做這兩件事的手法,以台灣人的價值和道德關點來看是惡值不被接受的。抹黑在台灣選舉中已被深惡痛絕,今天被窮追猛打,是三星自己造成的,不了解台灣社會民情的普世價值觀,並非什麼H粉造成的,只能說自做孽不可活。...(恕刪)


打的地點不對....

我前面說過了....

在這打爛了01,三星一樣不痛不癢.....
  • 6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