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01 wrote:看這圖片上面的嘴臉就...(恕刪) 利用法律把那些"工讀生"找出來~~如果只是工讀生想出來的~~就罰工讀生~~如果不是~~那就要他們當"污點證人",看看誰是"藏鏡人"~~找到大魚就罰重一點~~請小馬或電火球拿出一下魄力~看看台灣法律(公平會)還是有LP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