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52000 wrote:
法院判下來又如何~
台灣人健忘~會有這種情操的人比例很少的感覺~
等等又扯~阿三星手機CP高~然後又怎樣又怎樣送東送西!然後顏色我好喜歡等等!就買了!
而且判決出來有些人只會認為那是廠商的事情~不關消費者的事情!
我自己買的爽最重要!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人!
重點根本不是在買不買的爽~重點這種廠商還支持的下去?
然後再去砲別廠的!有些人就是這樣!!SAD!!
罰重一點~希望三星能夠知錯能改!!!消費者哪有這麼多人會CARE這種事情~
反正就也希望可以影響一些人啦!!!台灣加油!...(恕刪)
實在是不能同意你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