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3

TaiwanSamsungLeaks - 揭露台灣三星與鵬泰奇特的行銷手段(4/29日樓主停權)


benco wrote:
看來.媒體也漸漸有動...(恕刪)


睡覺前來上磚...
這種事不能遺忘....
認真而言 01 各行各業的能人太多了

雖然我們並不是掌控 政府公器

但是我們有一些人有社會地位的 就要奮力投書

盡自己的能力 爭取把事情弄大

讓政府機構 介入偵辦

各位碗安!
下班前來一塊磚頭
明天再來加
各位樓友晚安


睡前添一磚。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定要讓三星惡質手段廣為人知。
睡前來簽到
要突破一萬三千樓了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破一萬五千樓
創下01記錄?

Nelson995 wrote:
大叔我有一個問題以前...(恕刪)


現在有個資法 保護
所以 一不小心 公布個人資料
很容易觸法

以前沒這個法
人肉搜尋 很流行

睡覺前添個磚
wo haha~!
繼續加油,讓有心的企業不要肖想靠黑心手法來獲利,希望政府介入調查,讓黑幕得以公開
怎麼最近奇怪的風聲又開始慢慢出現了呢~~~

三星工讀回來了阿???
三星應在全世界停止這種抹黑式行銷,不止在台灣,且公開說明何時開始抹黑式行銷的?
neilss0088 wrote:
有人知道三星違反公平...(恕刪)


剛翻了一下公平法的法條
覺得應該可以適用
公平法第22條規定:此條稱作(妨害競爭信譽之限制)
「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
而又依公平法第37規定:
「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者,處行為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不過,因為沒有研究公平法也不確定是否正確
不過至少是公平法中看起來最能適用的法條
不過除了法條之外
可能還得附上一點證據資料
例如新聞龍捲風的片段和TaiwanSamsungLeaks該網站所攔截到的資料(此為物證)
可以的話也可以附加蔣大所言 "01上確實有工讀生出沒之發言……"(此可能能做為人證)
公平會有資料才會進一步的調查
也比較能夠縮短調查的時間
希望上述所引述的法條能夠提供幫忙
如果沒能幫上忙 大家就當作是增進一點法律知識吧!!

neilss0088 wrote:
有人知道三星違反公平...(恕刪)
  • 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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