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3

TaiwanSamsungLeaks - 揭露台灣三星與鵬泰奇特的行銷手段(4/29日樓主停權)


fu.franck wrote:
htc一定要出來提告,至少要展現捍衛商譽的決心。


提告三星寫手門 宏達電評估中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304150245-1.aspx

宏達電:不排除提告 保護費者權益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30415/KH7ALK7QII7QU.shtml?c=headline_channel
韓國三星涉以化身帳號在網路上推薦自家商品,遭網友踢爆後,影響旗艦機Samsung Galaxy S4在台發表時間。這場三星寫手門事件也引起立委關切。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月初質詢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時,提及公平會對網路上的不正行銷廣告作何處份,吳秀明鬆口說已收到民眾檢舉。副主委孫立群今表示,全案已於上周立案,將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廣告不實,或第22條營業誹謗來處理。

不當獲利有幾百億了吧
路過 加磚

2500萬賠償太少了


至少要2500 還差不多

推這句
『你可以一時欺騙所有人,永遠欺騙部分人,但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
轉一下woodoo520網友的意見:

回到主題,HTC過去從高峰落下,不能單單算在三星的操作上,還是要先從推出的產品先檢討起,這部份見仁見智,我們就不多提了。
先是三星在聲明稿裡,完全切割了鵬泰的操作,築起了一道防火牆,更把矛頭指向少數職員的個人行為,這些話,你信嗎?
再來,蔣先生 先是說了,三星只是在做網路行銷,它這個外來企業只是比較倒楣被抓包而已,光是蔣大把鵬泰的操作視為正常,我就非常不恥,原來華人圈極負盛名的網站站長竟然如此~~~~教壞小孩。

仔細看看鵬泰的操作,先不提他誇大/抹黑他廠的文章,即便是自家的產品出了問題,監看網路的工讀生們也不是善意地協助消費者取得協助,而是讓文章走向筆戰最後鎖文,或是誘導消費者往非品管問題去想(操作/人為),這,你認同嗎?

再來看看抹黑/誇大的部份,我們讀報章雜誌或看電視時,“行銷”/“廣告”是自然不過之物,不過很重要一個分介是,這個AD拍得好不好是其次,至少,要讓正常的消費者可以辨識出“這是一則”廣告“,這則廣告對每個人有什麼說服力,那就是產品/廠商形象/文案的功力了。
當你看著一個報紙/雜誌/論壇,卻搞不清楚哪些是廣告時,消費者的判斷力就很容易被有心人帶著走,如果各個廠商還是本著宣揚優點的理念在操作,那這個環境還不算太差,如果每個廠商都像三星/鵬泰一樣宣傳他廠的負面,不斷打壓抹黑,這個網路空間馬上會變得如何呢?你樂見?你覺得這是很好的行為?

看著蔣大和三星/鵬泰這樣一搭一唱,我真要呼籲,不滿01的人千萬不要走,一定要不斷在“本站的各處”發聲,讓這次的事件傳到每個到01遊覽的朋友耳裡去。

wisdomj wrote:
推這句『你可以一時欺...(恕刪)


非凡新聞現在報導嘍~~公平會加油~~


你可以一時欺騙所有人,永遠欺騙部分人,但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



每到午夜~希望能分想心中悸動~ http://cid-c031c8c9c616a8f3.spaces.live.com/

luck0806449 wrote:
路過 加磚2500萬...(恕刪)


加一磚
希望有被三星整到的牌子都出來告....
對小人就要不間斷的施壓與追究到底
因為小人的本質就是賤
我也來頂一下
希望惡質的媒體操作從此消失
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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