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franck wrote:htc一定要出來提告,至少要展現捍衛商譽的決心。 提告三星寫手門 宏達電評估中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304150245-1.aspx宏達電:不排除提告 保護費者權益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30415/KH7ALK7QII7QU.shtml?c=headline_channel
韓國三星涉以化身帳號在網路上推薦自家商品,遭網友踢爆後,影響旗艦機Samsung Galaxy S4在台發表時間。這場三星寫手門事件也引起立委關切。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月初質詢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時,提及公平會對網路上的不正行銷廣告作何處份,吳秀明鬆口說已收到民眾檢舉。副主委孫立群今表示,全案已於上周立案,將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廣告不實,或第22條營業誹謗來處理。不當獲利有幾百億了吧
轉一下woodoo520網友的意見:回到主題,HTC過去從高峰落下,不能單單算在三星的操作上,還是要先從推出的產品先檢討起,這部份見仁見智,我們就不多提了。先是三星在聲明稿裡,完全切割了鵬泰的操作,築起了一道防火牆,更把矛頭指向少數職員的個人行為,這些話,你信嗎?再來,蔣先生 先是說了,三星只是在做網路行銷,它這個外來企業只是比較倒楣被抓包而已,光是蔣大把鵬泰的操作視為正常,我就非常不恥,原來華人圈極負盛名的網站站長竟然如此~~~~教壞小孩。仔細看看鵬泰的操作,先不提他誇大/抹黑他廠的文章,即便是自家的產品出了問題,監看網路的工讀生們也不是善意地協助消費者取得協助,而是讓文章走向筆戰最後鎖文,或是誘導消費者往非品管問題去想(操作/人為),這,你認同嗎?再來看看抹黑/誇大的部份,我們讀報章雜誌或看電視時,“行銷”/“廣告”是自然不過之物,不過很重要一個分介是,這個AD拍得好不好是其次,至少,要讓正常的消費者可以辨識出“這是一則”廣告“,這則廣告對每個人有什麼說服力,那就是產品/廠商形象/文案的功力了。當你看著一個報紙/雜誌/論壇,卻搞不清楚哪些是廣告時,消費者的判斷力就很容易被有心人帶著走,如果各個廠商還是本著宣揚優點的理念在操作,那這個環境還不算太差,如果每個廠商都像三星/鵬泰一樣宣傳他廠的負面,不斷打壓抹黑,這個網路空間馬上會變得如何呢?你樂見?你覺得這是很好的行為?看著蔣大和三星/鵬泰這樣一搭一唱,我真要呼籲,不滿01的人千萬不要走,一定要不斷在“本站的各處”發聲,讓這次的事件傳到每個到01遊覽的朋友耳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