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4/25事件以落幕 關於三星回收贈品的資格

贈品送了就送了
所有權在你不在三星
你不用管他那麼多
如果照三星的說法...
像中華的DM
買三星都會送什麼皮套.電池之類的
那是不是一旦手機持有者換人
三星就都要把贈品收回??
這種說法和做法根本就不合理也站不住腳
感覺上三爽好小氣喔~!!!
這樣還要回收!!!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越看越好笑的版
以上那些護航者,請理性一點好嗎
支持一個品牌不是這樣被操作的好嗎

樓主既然有拿到活動贈送電池代表是第一個持有購買人
後者或許去重新登陸活動
台三是否要告知後者持有人該機號已被申請並非一手
這是後者跟通訊行的交易問題跟台三無任何關係
還是台三默當中古機當新機賣的幫手

還幫忙要回收勒
那有人新手機遺失未去報失被人拿去申請
官方也幫忙要回配件嗎

找消保會吧
產品好壞先不論
是該公司的營運手法有問題


L2018 wrote:
整個聽起來有點詭異要...(恕刪)


3月之後賣 應該贈品應該是你的

如果當初沒有留下能佐證的交易時間紀錄
這可能是比較麻煩的地方
NOTE3&J新活動

因該是輸入序號跟這個強碰了

二手機被當新品賣

買家重複登入

簡單, 發個存證信給三星,

"請於收信後24小時內派人攜帶關證明文件至某某處當面點交,逾期視同該公司放棄."

叫他找出當時的配送單/簽收單/甚至電池編號,及回收確認單,不然用寄的沒收到或品項不合算誰??


看他贈品貴還是跑一趟成本高
怎麼會有人說合理
我買了東西A
送了贈品B
一但貨兩訖
這2樣的物權都在銀我身上
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尤其也已經過了贈品的贈送期間(沒有所謂資格問題)
當然我要怎樣處理我的財產都是我的事

twcats wrote:
你自己去登錄第二次看...(恕刪)


可能我講的你聽不懂!!
我當然知道"已登入過"
所以這手機是...第二手就這麼簡單,不要扯植木馬。

我反三星但不會說他把木馬植入手機,除非有明確的事證!!
居然有人認同三星的作法可以回收~這護航也護太大了!

不知如果HTC也這樣做會被怎說!?

digital88 wrote:
居然還有人說合理.....(恕刪)


這真的超級超級不合理的說....O_O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