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歪的第三種聲音~~~

totoTOO wrote:
有一些人偶爾會跟店家收錢當個食記寫手,
且不會標明店家邀稿之類的用語讓讀者容易分辨。
根據您的標準,這些人私下收錢而幫店家抹脂擦粉的行為,也是不容讀者批評的。
因為幫店家抹脂擦粉畢竟還不算是造假的行為。
或許也不覺得這有何大不了的,不就行銷嗎!
讀者自己傻傻分不清那一食記有收錢,那一食記沒收錢,怪誰?
所以,若有天真的讀者感到受傷,也就只能怪自己蠢囉。
根據您的標準,對於這些收錢的寫手,
因愚蠢而受傷的讀者是沒有立場批評的。...(恕刪)
davidmail18 wrote:,
我本身雖然不是行銷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