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爬文看到2800和解了,這樣吧,我一樣出2900,2800給原po,100給貼膜網友.
周末嘛,大家開心就好.OK的話發私訊給我.
cutekangmei wrote:
我昨天在ptt賣一隻...(恕刪)
樓主傻傻的也太天真,是我馬就退給他,想想吧:
1.你是靠這2900過日子嗎?跟一個陌生人糾纏浪費時間,
人格是用在跟陌生人爭吵一個3000元的小買賣上?
通常,賣二手只是為了殘值換成現金,不是在做事業,不是在爭商譽。
2.二手東西這樣描述物品,根本沒有保護賣方自己,
對方要跟你玩,兩敗俱傷而已。
PTT上爛咖一堆,貪便宜去那邊賣東西,
怎樣的平台就容易遇到怎樣的買方,
不過真正的問題還是在於,樓主自己都沒有防衛性。
對方凹100,花100認識一個人,加入黑名單,很便宜,不是嗎?
有的人渣你花一百萬還看不出他是一個人渣哩。
我在拍賣賣自己淘汰的二手品,也不是沒碰過爭議交易,我一率都是依照合約,
七日內退全額+手續費,不囉嗦,要超過金額免談,合約寫得清清楚楚,
幾年來幾百個裡面碰過兩個退的,有一個退回來是壞的(我自認寄出時是好的),
整體運氣不錯,還沒碰過爭議交易雙方需要浪費五句話時間以上才能解決的。
如果會很在意損失轉手費啦、運費啦、物品本身啦…
勸你不要賣二手貨,遲早會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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