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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事件以落幕 關於三星回收贈品的資格

樓主哪裡有錯了?
又不是PCHome購買七天內有問題要退貨要把贈品一起退回,不然一堆人搬新家朋友都會送東西,是不是之後再搬家或是房子賣掉的話贈品要還朋友?
民法也有條不當得利,或是詐欺,商事法也有類似的條例,我很想看三星告樓主,應該會很有趣,妨礙企業經營VS妨礙個人得利
https://events.samsung.com.tw/hhp/2014galaxyspring_sp/frm_Order_Way.html
看看巴!

第7條.第14條.第17條就可以把你贈品回收了!
注意事項】
GALAXY SIII登錄時間:2014/1/15(三)~2014/3/31(一)。
每組IMEI及S/N碼僅限登錄一次,贈送乙次贈品,不可重複參加。如有疑問,請洽詢活動專線:(02) 5599-6000。
本次活動之對象,限於在本次活動期間 (2013/12/16~2014/2/28)購買指定機型,且於活動期間持續持有該產品而未辦理退貨之消費者。
GALAXY Note3、GALAXY NoteII、GALAXY J、GALAXY S4贈品「夢想背蓋」各有兩款,數量有限,若該款已贈送完畢,將隨機出貨不再另行通知。
消費者順利完成登錄程序,需經審核資料正確無誤後, 贈品將於成功登錄後起算60天內寄出。
參加登錄之消費者,未於登錄截止時間內完成登錄,即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不得要求登錄延期或參加活動。
消費者於兌換贈品後,若要求退貨者,應於退貨同時將贈品同時退回。消費者於退貨後,即不得利用該手機資訊,上網登錄換取贈品。一經查獲,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三星」)將請求消費者退回贈品,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利。
消費者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必需正確且屬實,若有疑慮時,台灣三星有權利要求消費者提供相關購買證明,以佐證其為實際購買者本人,拒不提供者,台灣三星有權取消其兌換資格。
本活動贈品不可要求兌換其他贈品或折換現金或作為商品折扣使用。
有關本活動相關辦法若有未盡之事宜、詳細活動辦法、相關登錄資訊請以活動網站之公告為主。
本活動所提供贈品均以實物為主,贈品圖片僅供參考。所有贈品活動,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對於本活動直接或間接產生或涉及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收件地址錯誤、郵誤或其他事項等,台灣三星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本活動之相關個人資料,除非經由本人同意否則此個資僅作為本次活動使用,若未依規定詳填資料(姓名、收件地址、E-Mail 、聯絡電話等),導致贈品無法準確送達,台灣三星恕不負責。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發現不符資格、請資料造假、不實,或登錄商品以退還、更換或轉售致後來的消費者無法依該機器序號參加台灣三星活動時,則已取得之贈品,有義務歸還台灣三星,或以建意售價向台灣三星購買;如經台灣三星通知後,仍不歸還贈品,台灣三星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本次活動贈品寄送地址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凡登錄活動網站後,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台灣三星相關規定,台灣三星保留隨時更改、終止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之權利。
本活動不可搭配其他行銷活動同時使用。
若有違背上述之規定,台灣三星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填寫人提供個人資料予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本次活動使用。填寫人個人資料將於本活動期間由台灣三星或其委託之第三人,於上述目的範圍內使用。填寫人就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得請求查詢、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填寫人個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時,將影響其登錄之有效性。
活動結束後如有任何問題,請於三個月內向活動單位申請查詢,超過活動結束後三個月之案件不予處理。 (GALAXY Note 3 / GALAXY Note II / GALAXY S4 / GALAXY J / GALAXY S4 Zoom / GALAXY Note 8.0 / GALAXY Note 10.1 2014特仕版)購買憑證問題補件至2014/03/15為止,超過補件時間不予處理。
我覺得有一個狀況值得大家思考一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

現在市面上愈來愈多有在買賣二手機的通訊行,
都會賣『拆封展示品』、『展示機出清』、『拆封福利機』、『全新福利機』、『展示福利機』、『全新未拆封福利品』、『整新機』......... 好多看起來非常非常新的手機(包含配件也幾乎都是全新未使用過的)。 【這些手機的來源是??????? 】【中古機充當新機賣???】【DOA整新機???】........


售價一定比真正的全新未拆封的空機來電便宜,便宜多少就不一定,既然有價差,當然就會有消費者購買。

而這個消費者,是不是有權利參加該品牌所舉辦的贈品活動????? (如果購買時還在活動期限之內)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原廠不會知道你有沒有手機,除非被被人檢舉,所以你是被捅了,通訊行舊機當新機賣,拿購買證明跟三星說就可以。

sportsw wrote:
簡單說明一下:

買...(恕刪)

商人傷人 wrote:
會重複登錄代表什麼?...(恕刪)


你自己去登錄第二次看看能不能登得進去,再來跟我說~
所以我說這個問題不存在!

我不是沒買過三星的產品,S2我買了三隻,Ace 2買了四隻 (雖說都是早期產品),
現在手機也還是韓國 LG G pro,我沒有反韓情節,只是覺得三星這作法很誇張。
hit1002004 wrote:去年底花了快2萬 NOTE3 4G版 有


找消費官
現在最有可能的就是這樣:
樓主在去年底買了Note 3,並且在今年2/28前登錄星想事成活動,之後三月多把手機賣給通訊行,接著通訊行把手機重新包裝當新機賣,然後有個不知情的消費者買了這隻手機,接著他去3/1~4/30登錄送電池組的活動,但無法登陸持續出現錯誤把問題跟三星反應,三星往前查發現在之前有登錄過其他活動,然後發現之前的登錄者姓名跟後面登錄者的姓名不同人,所以要求樓主把贈品交出來,這樣後面那位消費者才能繼續登錄3/1~4/30的新活動,所以問題最大的根本就是通訊行,應該叫三星去找通訊行,看看他動了啥手腳~

那些說是不是被裝監控軟體的網友,要不要想想有沒有那麼神?
的確是有監控軟體可以裝,但也只能看出機器目前在哪,用iPhone或三星的原廠都有個功能,可以在手機遺失後利用定位找出手機目前位置,但要知道手機是不是換人用,那真的想太多,又不是他會把前鏡頭打開隨時看是不是平常用的那個人,手機拿在手上或是放著就能知道是不是改變使用者,能有這麼厲害的科技就不用作手機,這宇宙還有更多需要這種外星科技需要他!

JackChris wrote:
不當得利,詐欺,或是...(恕刪)

Lu Dor Dor wrote:
https://ev...(恕刪)

說的好像通訊行都沒錯,有沒有想過通訊行把舊機當新機賣,後面買的那個消費者當然很理所當然去登陸3/1~4/30的活動,所以不當得利、詐欺、或是可要求退回到底是誰的錯?
整個聽起來有點詭異
要是我三月才以二手機賣出
這贈品當然是我的啊
建議去水果爆料!
有些廠商的活動越辦越爛,一定要給它見報爽一下,它才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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