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ospan wrote :不知道是不是我算術怪怪的,現在37歲,高三大約17,8歲所以算20年前。今年2012,20年前是1992年,1992年就拿手機,個人覺得原po事業應該作很大。...(恕刪) 那時候有B. B call 應該就很屌了網路嘛!!認真就輸啦
當香蕉碰上芋頭 wrote:我自認不是取暖~只是摔了機子~自我感覺有點不值........(恕刪) 機子摔出破掉.然後標題這樣下 ?...承認自己摔破有這麼困難嗎 ?知道是面板玻璃脆弱害的,你會比較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