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酸鄉民 wrote:全錄發明圖形化介面 沒人否定
XZP我也有用過
跟三星NOTE5一樣
太熱情
而且因為XZP螢幕太好.所以續航力偏低
之後也賣了
至於微軟跟蘋果
誰抄襲
最有資格講的是全錄實驗室吧
會看到這篇
也是想買平板
不過.我是要小平板
目前鎖定MINI5跟M6高能
可惜SONY不玩了QQ
問題是全祿沒想過要繼續研發這發明
蘋果以股票交換使用授權
後續圖形化介面規範全都蘋果去做出來的
思考怎樣在圖形化介面中順暢執行任務
而不會有圖像操作上的各種矛盾
簡單講 全路給出一個概念 蘋果把概念做成完整可用的系統
之後全錄看了蘋果做出來的東西
反悔想取消授權 與授權無效 -> 官司失敗
想提高當初授權賣出的售價 -> 官司失敗
想買回授權 -> 蘋果說你自己的發明 可以自己研發圖形化介面 -> 產品賣不出去
因為這發明的未來性被夾不死先看出來了 才會花大錢買下
而全錄看不出來才會認為是沒價值的發明 便宜賤賣
以成品的價值去看當初售價算是賤賣
但全錄幾乎沒給任何東西 只給一個概念 能賣出這麼多錢其實也算賺了
就像很多發明 "想得出來是一回事 做不做的出來是另外一回事"
蘋果至少在這個授權上是付出代價 有花錢取得授權
微軟win抄蘋果MacOS呢?
谷歌安卓抄iOS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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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中開始就買一直是SONY產品的使用者
從walkman(卡帶~CD~MP3~智障手機) PDA 筆電 一直支援到安卓機 直到i8才改用蘋果
感想就是硬體很精緻很強大 十足日本風格 但是整合不足
其實SONY的安卓機也帶有過去SONY自有風格與堅持
但是在蘋果引領下的使用習慣 這些風格與堅持就變得讓人不易接受
palm系統的SONY PDA

註:walkman最終MO款沒買是被MP3的版權保護嚇到
跟iTunes一樣的流程 音樂->軟體->硬體 卻比iTunes要難用幾萬倍
轉個音樂到MP3播放器幾乎是1:1分鐘轉換
即便後來SONY對版權保護僅止於版權音樂 不對MP3進行版權保護編碼允許自由拷貝
也於事無補 救不起walkman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