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裝置綜合保險(需登錄): 可額外享有行動裝置綜合險一年期,詳細內容及保險登錄網站
Ø 保險內容:
1.賠償一次因不可預料之事故所致之維修或置換。
2.一次因竊盜、搶奪、強盜之置換。
3.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通信費盜用損失,盜用損失保險金額限額NTD5,000元。
Ø 置換需由客戶負擔自負額。

這是應該就是全機保了吧,那跟SES只有保螢幕破裂的商城保險大勝啊!
有人知道這下面有個自負額置換費是什麼啊,是花3500 or 4500可以換一台新機子回來的意思嗎
意外損壞維修跟被偷好像是各有一次機會花點錢買回新機
手機被偷也能花3500 or 4500買一台也太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