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因為手機掉了完全沒發現,後來上網登入三星帳號有順利找回手機,但是螢幕已經破了,推測是騎車的時候掉了,所以去維修完螢幕就去富邦產險辦理出險。結果理賠人員問說損壞原因,我就說應該是騎車的時候手機從口袋掉出去。結果最後收到通知:不予理賠。
去看了合約裡面的不保條文,第11條寫著:「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管理動力車輛、飛機、輕航機、飛行船、船舶、軍用 艦艇、水上設施或槍械。」(合約連結點我)
保險公司解釋,因為駕駛是個有風險的行為,駕駛前就應該要把東西收好,所以駕駛的時候不管是任何原因造成手機損壞,按照這一條都不予理賠,但搭乘交通工具的不在此限。所以如果你是駕駛那就不賠,是乘客就可以。
不爽歸不爽,但也只能認栽。奉勸各位要辦理S10螢幕出險的使用者,描述損壞原因時要三思,請看清楚不保條文。而且他也不會要你舉證,就是你講什麼他就寫什麼。保其他家手機保險的也要注意其不保條文。
祝各位出險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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